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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以房养老”迎来首批客户

2015-04-16 09:20:15来源:证券日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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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月10日,北京、上海和武汉的几位老人和老人家庭正式签订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投保单,这意味着,如果随后的核保等环节顺利完成,这些老人和老人家庭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客户中既有无子女的老人,也有有子女的老人。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A款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产品优势包括,一是领取养老金额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而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二是犹豫期为30天,普通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15天,保障给予老人更多的时间考虑是否投保;三是幸福人寿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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