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福建保险网!
寿险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寿险新闻 > 正文

自驾车意外身故,永春国寿给付保险赔款100多万

2015-12-11 12:06:44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通讯员 康桂华、林莉莉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建保险网讯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很多家庭配置自驾车以代步,但其中隐含的风险却如影随行。中国人寿开办的国寿乐行宝两全保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保障长的特点,为经常坐车、开车、乘坐飞机的客户提供超百万意外风险保障。11月30日,中国人寿永春县支公司在一起因自驾车驾驶人不慎驶入水库中窒息死亡的赔案中,给付保险赔款100.45万元,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反响,激发了人们的保险意识。
李某是永春某外贸公司的职员,妻子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可爱的女儿已上小学,生活和美,家庭幸福。10多年前碍于朋友的强力推荐,购买了一份99鸿福终身保险(基本保额10000元)和一份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基本保额4000元)。自从家里购买了小轿车后,加上平常新闻报道中常有自驾车事故的信息冲击,他内心潜在的保险意识激发出来。2015年8月、9月,他向中国人寿永春县支公司购买了两款低保费、高保障的意外险,分别是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额为20万元、机动车意外伤害保额3万元)和国寿乐行宝两全保险(每年交1230元,交费期10年,其中自驾车辆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达75万元、航空意外保障金额125万元)。
2015年10月的一天,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从东关隧道洞方向沿X333线往九都方向行驶,行至永春县东关镇隘桥路段处,在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车辆从路右驶出路面,碰撞路右边防撞墙与水泥柱之间缺口中的树木,坠入路右下的水库中,造成李某窒息死亡。
10月9日,永春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将案件情况上报省、市公司,启动前置调查,确认案件的真实性,并且协助客户收集理赔所需资料。11月23日,李某的妻子戴某打理完李某的后事后,向永春公司提交索赔手续。在收到100.45万元的赔款后,戴某十分感动地说:“中国人寿救了我的家,虽然赔款不能抚平家人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但能保障我们全家人安定生活、保护女儿健康成长。”(通讯员 康桂华、林莉莉)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