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保险文苑 > 寿险新闻 > 正文

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荣获“诚信鼎传递活动示范单位”的称号

2016-03-16 17:44:25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三明分公司 卢前进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建保险网讯   3月15日上午,三明市在梅列区阳光城广场举办全市“诚信鼎传递活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消费我做主”宣传咨询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来自三明市各行业代表及在明媒体参加仪式。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卢恰发代表出席仪式,并作为全市六家受嘉奖企业代表之一上台接受表彰。授牌仪式后,在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我司参加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在活动现场,卢总亲切接待到场的每位客户,对客户提出的咨询现场解答。同时他还要求在场的工作人员要认真热情的接待每一位客户,能够现场解答的就现场解答,不能现场答复的要详细记录下来,同时要并做出时效承诺限期答复和解决,务必让每一位客户满意,真真切切让客户真正感受到中国人寿的品牌服务、优质服务。活动中,我司未收到客户1件投诉,现场答复56位市民的咨询,发出宣传彩页200份,宣传册60本,国寿标识签字笔100枝。
 
     此次“诚信鼎传递活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让公司品牌和服务优势得以进一步的宣传,提升了广大客户对品牌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同时让中国人寿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服务宗旨深入人心,展现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公司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明分公司 卢前进)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