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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

2015-03-12 15:20:13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建保险网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 为进一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文件精神,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从3月9日至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安排分公司及下属各级机构积极部署,做好宣传活动。
    宣传周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告知保险消费者解决保险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身决策承担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保险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
    宣传周活动之一:各机构组织相关骨干力量,高效受理、处理“3•15”期间保险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开展客户服务问题大排查,结合保监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查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整改,重点清理投诉未办结案件。
    宣传周活动之二:制作《“保险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作为本次活动的宣传参考材料,有序开展职场或营业场所日常宣传,在营业场所及各类营销渠道内设立宣传栏、散发宣传折页、播放专题宣传片等,并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集中开展“新消法”普及宣传和风险责任意识提示宣传,各机构积极参与当地“3•15”活动,充分展示保险业良好形象。
    宣传周活动之三:各机构在各营业场所统一组织悬挂,或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包括“了解自身合法权益,理性维权”;“ 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内容相关宣传口号标语。各机构还通过各营业场所的电视播放保险知识宣传漫画及2014年保险文化建设成果微视频,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宣传保险保障生活的重要作用。
    宣传周活动之四:开展保险消费者接待日及研究日活动。3月10日为平安产险3月原有安排的消费投诉接待日及研究日,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机构结合原有安排在2015年3月12日举办一次总经理特别接待日及研究日活动。各机构在各门店显著位置、福建保险网公示总经理特别接待日及研究日时间、联系方式。各机构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的事项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给保险消费者明确答复。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特别活动日期间带队开展带案下访工作,深入基层解决矛盾纠纷。
    宣传周活动之五:“3•15”前后,各机构在当地主流媒体集中开展提升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主题新闻宣传;积极参与各类媒体组织的在线访谈等交流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保险知识和功能。
    保险消费者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平安产险始终遵循“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关注保险消费者的服务体验,倾听消费者的声音,重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品质,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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