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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欺诈分析

2020-09-04 09:44:20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福建信保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当前受经贸活动放缓、失业率升高、物价上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致使贸易欺诈行为又“重现江湖”。今年以来,部分来自欧洲国家(希腊、塞浦路斯等)、中东国家(叙利亚、黎巴嫩等)的不法分子打着德国、瑞士等欧洲发达国家的某些大买家的旗号与国内出口企业交易,利用买方(大公司)的影响力,以买方的名义向出口企业下订单,企图瞒天过海,骗取货物。这些不法分子利用国际贸易活动流程复杂繁琐、涉及面广,以及当事人缺乏相关知识等漏洞,大肆进行国际贸易欺诈活动,对原本就已复杂严峻的贸易形势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如今科技日新月异,欺诈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使得欺诈方在实施欺诈时,不易被对方察觉;另外,欺诈方还在合同中采用出口企业不熟悉的法律或规则,而由于国际法的现有规定不完备,对国际贸易欺诈打击力度不够,致使欺诈行为发生后,受害人维权成本高企,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打铁还得自身硬,防范国际贸易欺诈的主力军还得靠出口企业自身。出口企业需加强防骗意识,防患于未然。在贸易实操的各个环节都需谨小慎微,签单环节识别交易主体,发货环节跟踪物流情况,售后环节保留书面沟通记录,收款环节履行审慎义务等(图1)。虽然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但只要出口企业在整个贸易流程的各个环节注意把控风险,谨慎对待,仍能识破诈骗诡计,避免损失,况且别忘了,还有一直和出口企业“并肩作战”的政策性机构——中国信保。

福建信保.jpg 

(图1)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信保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保”)最近三年内陆续收到涉嫌贸易欺诈的案件约15宗,金额高达250万美元。其中不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小微出口企业受到波及,企业因此遭受致命打击,财货两空。

福建信保经梳理上述涉嫌贸易欺诈的案件,将案件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类,买方自身涉嫌诈骗:2017至2018年集中爆发多宗类似案件,买方提走货物后下落不明,根据福建信保海外渠道反馈,该诈骗行为的幕后主导多为吉普赛人;第二类,第三方冒用买方名义与出口企业交易:买方否认贸易,否认债务,货物大多发往第三方。且看以下案例:

1,展会初结识,相谈甚是欢

2019年德国某专业食品展上(该展会已有100多年历史),出口企业Y与自称来自黎巴嫩某公司的S结识,S称其司在食品行业深耕10多年,表达了下单意向,不仅展示了业内人使用的专业标准,还在交流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企业YS相谈甚欢,一拍即合。展会后即确定订单,企业Y按照S指示于2019年12月如约将货物发往叙利亚,支付方式为“见提单副本支付全款”。

2,款项迟迟未到账,是曲折还是戏多

货物到港前几天,S向企业Y发送一张付款水单,然而企业Y却迟迟未收到款项。S随即表示货款途经美国中转被拦截,要求企业Y先放货。水单显示付款主体在尼日利亚,S向企业Y解释是因为在尼日利亚购买美元,所以直接从尼日利亚付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迟迟未收汇的企业Y未放单,并向福建信保报案。

3,假作真时难分辨,海外调查即拆穿

福建信保委托海外律师介入调查,该黎巴嫩公司负责人书面否认贸易,表示其根本不认识S,也不认识提单收货人及出口企业Y。同时,该负责人指出其公司主营业务与本案项下的货物无关,S所用邮箱也并非其公司邮箱。S“私信”企业Y表示为了不让信保介入此事,其故意让黎巴嫩公司的负责人否认贸易,如此一来,信保便会退出此案。经信保海外渠道调查,该黎巴嫩公司在叙利亚并无分支,公司的高管名单也无S的名字。因货物滞港已久,考虑到S一套“不靠谱”的说辞,企业Y不得不寻找新买方处理该批货物,以最大程度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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