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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保财险 三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人保财险福建省福州市分公司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公司继获第一、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保持的新荣誉,也成为福建保险业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司。 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形成了党、政、工、团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合力、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特别是2011年,该公司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公司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重视并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小组作用,把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把对公司员工的素质教育与公司的社会责任和贡献结合起来,得到全体员工的积极响应和参与。通过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教育了广大员工,提升了广大干部员工综合素质,强化了公司的文明形象和社会责任。2011年,福州公司实收保费96196.9万元,实现报表利润总额9629.8万元,实现了规模和效益双丰收,开创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沈耀胜 黄钢生 王云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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