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福建保险网!
财险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财险新闻 > 正文

福建人保财险培训监察人员

2014-12-11 08:59:33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陈志武 特约记者 沈耀胜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打铁先要自身硬 掌握专业真功夫
福建人保财险培训监察人员

本报讯【陈志武 特约记者 沈耀胜】近日,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举行视频会议,对全系统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该公司监察部全体成员,各分支机构纪委书记,各机构监察部全体成员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培训。

培训中,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邀请福建保监局稽查处专家就《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范》作了专题讲座,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监察部总经理詹功俭围绕《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范》重点作了宣讲。

为了进一步强化保险行业风险控制,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中国保监会和人保集团公司多次就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范提出具体要求,继中国保监会出台《关于建立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后,人保财险制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违法违规责任人处理的暂行规定》;福建保监局也相应出台了《福建保险机构案件风险管理评价办法》《福建保险公司从业案件风险管理指引》;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也陆续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诈骗类司法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分公司保险司法案件分类管理报告制度》等相应配套规定,全力做好保险司法案件的管理,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在本次专题培训会上,讲座采取流程图的形式对保险行业案件风险防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了展示,有条理地梳理出案件风险防范规章制度的体系渊源,并就案件风险防范文件的关联进行了解析。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在培训会上提出,通过案件风险防范措施的开展,减少案件发生,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通过对违反承保理赔诉讼环节规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进行追责,减少赔款,提升盈利水平,提升品牌形象;保护公司干部员工队伍,确保队伍稳定;要求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含营销员)守法合规,防范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减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案件,避免重大行政处罚;控制利润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减少公司负面形象出现。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还提出了案件风险防范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 防范保险从业人员(含营销员)刑事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二是加强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防范保险业外机构和人员涉保犯罪案件发生;三是加强保险机构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构筑“三道防线”,防范和减少各类违规行为,杜绝和减少行政处罚案件发生;四是根据福建保监局《福建保险机构案件风险管理评价办法》,做好案件风险防范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五是加强保险司法案件管理和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