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建议,中国政府可以考虑依托三大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一是基本保障部分,它是非个人缴费的社会养老金,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最低生活费用;二是个人缴费部分,针对有工资收入的职工,在改革现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采取强制性“名义帐户”,针对非工资收入的城乡居民,采取自愿参加、政府补助缴费的积累式养老计划;三是补充储蓄部分,城乡居民自愿缴纳职业和个人养老金作为补充。
同时,还要确保现有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在财政和财务上的可持续性。目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额的实际收益率为负,同时各地还普遍存在所谓“空帐”(即个人账户中的储蓄已经在早些时候被用于支付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报告指出,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措施是随着预期寿命的延长,分阶段提高退休年龄,逐步实现男女退休年龄相一致;还必须解决当前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存款回报率不高的问题,以确保足以支付未来的养老金支出,同时控制投资风险。
对于个人来说,政府需要确保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提供可持续和可靠的收入保障。报告提议,需要对个人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根据物价水平进行必要的指数化调整,养老保险的回报率也应与GDP增长率进行挂钩。
此外,报告建议,逐步消除养老体系分项目间的分割。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应逐步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融合;在越来越多的省份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基础上,确立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政策。
目前,虽然各地已经作出了实现全省统筹的政策承诺,但迄今为止大多数省份只实现了部分省际统筹。
因此,报告认为,近期改革重点是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下,建立一套通用的数据标准和数据分项规则,制定旨在推动各信息系统接轨的数据管理系统战略,为最终实现受益人数据和财务信息的跨省、省内分享作好准备。
社会保障的中长期议程将需要政府在社会保险、其他社会福利和扶贫计划之间加强连贯性,确保穷人得到适度保护,同时确保贫困边缘人群摆脱“贫困陷阱”,避免低收入者生活水平低于贫困救助对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