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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保证金新规意在提高安全度

2011-07-28 10:20:53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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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保证金新规意在提高安全度

  时评

  □本报记者 康民

  

  熟悉保险圈的人会发现这样一个资金流动的有趣现象:近几年保险公司往往会在一些“特定时间段”,频频更换资本保证金所存放的银行。

  6月底、7月初就属于这样一种“特定时间段”,在这段时间,一些保险公司的资本保证金往往会出现明显的变动。从保监会的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这一段时间内,包括华夏人寿、平安养老、中宏人寿、海尔人寿等在内的数家保险公司有22起转存资本保证金行为,且其中一半以上是跨行转存。

  另外一个“特定时间段”是在年底,这也是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频繁转存的一个高峰期。例如,2010年12月,据保监会网站公布,共有13条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其中绝大多数是更换存放银行,甚至变更资本保证金的性质。

  资本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成立后,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的、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的资金。按照今年7月7日起正式实施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这个数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所谓“特定时间段”,其实也就是半年期和一年期的业务结算期。这样的时间段,正是银行揽储吸存的关键时期,更进一步说,这是银行的年中考核期和年末考核期。打个比方,这样的时间段对于银行来说,很像学生们的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在这样关键的考核期,保险公司的资本保证金无疑是一块“肥肉”,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这样的时间段内频繁跨行转存资本保证金,与银行的揽储吸存以及保险公司与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和利益获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业内有关人士指出,有部分保险公司将资本保证金作为与银行发展业务关系的手段,频繁更换存放银行,甚至变更资本保证金的性质,这样做时间长了会影响到资本保证金的安全。

  对此,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随着经济环境变化、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资本保证金的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年保监会对此前实施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意见征求和相关修订,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监管,保护投保人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最新实施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与此前施行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最大的修改就是提高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存放门槛,规范了存放地点要求,特别是硬性规定存期内不许变更资本保证金性质,不许质押融资。可以看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重点针对“特定时间段”内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过于频繁转存甚至改变性质等不够规范的运作,避免资本保证金出现不必要的危险,进一步提高资本保证金的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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