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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画
3月23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0年度业绩报告。中国人寿表示,目前该公司偿付能力比较充足,可以支持未来2—3年的业务发展,近期无再融资计划。
业绩报告显示,中国人寿2010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2%,较2009年末的304%有所下降。中国人寿称受三个因素影响:第一是2010年全年资本市场的震荡、变化;第二是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第三是去年向股东分红派息200亿元。中国人寿表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150%是“相对合理而且经济的水平”。
银保新政对公司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近日银保新政的热点话题,中国人寿总裁万峰表示,保监会出台监管政策对进一步规范银保合规经营有积极的作用,对于行业来说影响有两方面。一方面,银行对保险公司的选择更加慎重。从最近两个月的情况来看,银行都愿意选择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合作,中国人寿的优势比较明显。另一方面,新规不允许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进驻银行网点。由于银行员工对保险业务不熟悉,如何向客户准确表达承保要求和阐释保单成为实践中一个较大的挑战。
万峰介绍,目前银保渠道已经成为中国人寿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人寿首年期缴保费达521亿元,其中银保期缴保费为220亿元,市场规模效应逐渐显现。
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表示,银保新政对市场和保险公司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无论是银行介入保险,还是保险介入银行,都要立足于发挥整体优势,提升品牌形象、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2010年11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叫停银保驻点销售、每个网点只能代理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产品等业务规范要求。2011年3月,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要求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的首问负责制,全面规范银保合作。
分红派息维持适当水平
业绩报告显示,中国人寿报告期内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达人民币1.19元,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人民币0.40元的末期股息。中国人寿副总裁刘家德称,2010年分红派息水平较低考虑了三方面因素:首先,回报股东、投资者的需要。第二,政府相关部门对于企业分红派息的指导意见。第三,分红派息对偿付能力和业务发展的影响,不能因为分红派息过高而对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他认为,中国人寿的派息水平适当。
刘家德也表示,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回报方式有不同选择。部分投资者希望拿到较高现金回报,部分投资者则希望将适当的分红用于再投资,维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创造更大利润回报。
此外,2011年中国人寿的投资策略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进入2011年以来,通胀趋势更加明显,央行从2010年开始不断收缩流动性。但从货币工具的选择来看,仍以公开市场操作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等间接手段为主,对直接上调存贷款利率态度谨慎。中国人寿表示将继续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刘家德称,公司将坚持两大原则:第一,将固定收益类投资作为最重要的部分,近年中国人寿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也一直稳定在80%左右。第二,由于目前市场没有走出U行震荡格局,因此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权益类投资占比。
将险资引入保障房
今年“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杨超曾表示,保险资金要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在3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杨超称保障房是关乎民生大计的惠民工程。我国未来5年内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除财政支出外,保障房的建设需要社会各界资金的参与。杨超认为,参与保障房建设符合保险资金投资原则,即安全、流动、效率和匹配。
杨超说,中国人寿今后可以通过三种渠道进行保障房投资,一是通过债权计划;二是股权投资方式;三是间接通过PE来介入。
万峰接受媒体采访。 本报记者 刘书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