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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监局 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2015-03-18 08:27:49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陈祺曌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本报讯 3月13日,福建保监局召开“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保监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正式设立,通报2014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福建保监局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坚持“防风险、抓秩序、护消费、强基础”,通过多种举措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更好地履行保险监管法定职责,集中力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2015年2月底,福建保监局按照中国保监会总体部署,正式设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配备专门的人员队伍,统筹负责辖区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这将从组织和机制上进一步提升福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业化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消保处”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负责辖区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保险消费者保护具体工作等。

     2014年,福建保监局畅通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12378保险消费者维权热线电话接通率保持在96%以上,定期开展保监局局长接待日活动,建立了各层级保险机构负责人消费投诉接待及研究日制度;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效率,12378受理的投诉件一周内办结率达到76.5%;积极推进辖内诉调对接工作,实现8个设区市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督促保险公司提高车险理赔服务,推进车险投保理赔提示制度、简化车险理赔单证、实施车险理赔时效指标测评、建立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等,5000元及以下车险案件结案周期由2012年末的18.48天下降到2014年末的11.64天,报案结案率由91.42%提高到94.06%。

(陈祺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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