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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家地方法人主体保险公司获批

2015-08-26 10:21:48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王永珍 冯娜娜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819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筹建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峡财险成为福建省首家地方法人主体保险公司。

据了解,海峡财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福建高速、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豪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泉州鸿星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法人机构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发起设立。其中,国有股占80%,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主发起人持股20%,福建高速持股18%为第二大股东。

据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称,海峡财险为福建省首家地方主体全国性保险公司,该公司获准筹建,实现了福建省法人主体保险公司的“零突破”。

早在2014621日,作为参与发起方的福建高速已公告宣布,在抓好主业经营的基础上,发掘新的增长机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参与发起设立海峡财险,在其看来,保险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前景良好,财产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潜力巨大。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的顺利推进为福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海峡财险经营前景可期,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明显改善作用。

根据批复内容,海峡财险筹备组将启动筹建工作,筹建完毕,经中国保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海峡财险获准筹建,将为福建完善金融体系,改善保险格局,拓展融资渠道,促进社会保障的完善及发展,推动两岸及多边金融合作,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等方面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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