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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提示内地居民赴港投保风险

2016-04-25 16:28:52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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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保险网迅    422日,中国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提示相关风险,并且明确指出中国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保监会指出,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要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果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此外,除了法律诉讼之外,投保人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元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保监会还指出,投保香港保单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一方面,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港币或美元等外币结算,消费者需要自行承担外币汇兑风险;另一方面,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此外,如以期交保费方式购买长期寿险保单,也可能存在因外汇支付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交纳续期保费的风险。

保监会提示,香港保险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分红保险,其保证收益之上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目前内地保险产品遵照监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档演示红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别为3%4.5%6%。香港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未对红利演示作出明确要求,大多数产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但分红本身属于非保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能否长期保持高投资收益率。此外,在中途需要退保时,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由于香港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无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很低,前两年甚至为零,客户如果退保将承受较大损失。

 

保监会提醒消费者,投保香港保单的投保人需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理解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避免因对条款理解不准确而引发合同纠纷。(丁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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