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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人寿福建分公司与各机构签订2013年《合规经营责任状》

2013-04-09 09:42:35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通讯员 王东岳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合规经营 常抓不懈

  ——农银人寿福建分公司与各机构签订2013年《合规经营责任状》

   

    福建保险网讯 自去年推行《合规经营责任状》制度以来,农银人寿福建分公司与所辖机构合规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机构高管的合规意识与管理技能不断提升。为继续推广该制度,近日,分公司与各机构一把手签订了2013年度《合规经营责任状》。

为确保全面履行职责,严格遵纪守法,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内部管控,防范化解风险,《合规经营责任状》对各机构一把手在任职期间作出如下要求: 

 一是严格遵纪守法,服从各项监管。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坚决抵制并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是依法合规经营,忠诚履行职责。依法忠实履行高管职责,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业务品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良好行业形象和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法规教育,严格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所辖机构和人员的管控,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全面落实与执行。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全面自查整改。加强对辖内分支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监督与管理,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力度。定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力确保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切实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风险,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五是勇于承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分公司合规经营第一责任人,对所辖机构和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接受并自觉履行监管部门对本人依法作出的各种监管措施。对辖内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纵容、不袒护、不包庇,涉嫌违法行为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积极履行承诺,全力保障实施。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规范经营,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公司“做有价值的业务”的要求,将以上承诺落实到经营管理中去,实现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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