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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保险业十大热点

2013-01-04 09:47:56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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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保险业十大热点

  1.治理车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

  

  2012年,保监会将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列为年度重点工作,采取健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

  在治理车险理赔难方面,保监会明确了“三年攻坚四步走”的工作步骤,制定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和《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指导行业协会发布车险索赔单证标准和理赔服务流程时限标准;探索人民法院保险纠纷审判与调解对接机制;还组织开展积压未决赔案清理专项工作。

  在治理寿险销售误导方面,保监会确立了“突出重点、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工作原则,完善治理销售误导的长效机制。保监会制定了《2012年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销售误导行为处罚规范和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指导各寿险公司成立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小组;还指导行业协会建立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报记者 李画)

  2.寿险“寒冬”继续,寻求转型

  

  2012年,寿险业在低速增长的态势下谋求转型与突围。受制于业务员增长乏力和银保业务大幅下滑,2012年寿险行业保费收入吃紧。保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保险公司人身险保费收入为9439亿元,同比仅增长3.8%;其中,寿险保费收入为8284亿元,同比仅微增1.78%。

  多年来急速发展埋下的隐患逐渐显露。在巨大的压力下,寿险业的转型迫在眉睫。转型成为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及业内人士的共识。“以客户为中心”、“回归保障”等成为寿险业转型的目标,产品、渠道等则成为行业转型的有力抓手。

  渠道方面,2011年以来,多家寿险公司开始改变以往过分重视银保渠道的战略,加大了个险渠道的建设,在2012年已经初见成效。在保监会出台《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后,保险销售队伍的职业化及规范化发展将会对个险渠道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产品方面,将行业优势与客户的需求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寿险产品的竞争力,成为寿险业走出现实困境的必然选择,保险产品的设计呈现出回归保障的趋势。(本报记者 高嵩)

  3.财产险保费增速稳定,承保利润下降

  

  2012年1-11月,财产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805亿元,同比增长15.25%,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行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同时,在监管部门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行业加大理赔投入的情况下,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尤其是车险理赔效率,大部分地区结案率提高,结案周期缩短。

  受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多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加之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一些积弊,在2012年财产险行业保费增速较上年放缓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则是承保利润的逐渐下降。有研究机构预计,财产险业全年综合成本率将比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左右,加上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投资收益、原材料价格和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与2011年相比,2012年财产险业的经营效益将明显下滑。

  2012年,财产险市场呈现出非理性竞争有所抬头的趋势。一些公司采取高成本政策冲规模、抢业务,虚列费用、虚挂中介等传统的违规形式仍然存在,虚假电销、输送不当利益、开展不正当竞争等新的违规形式也不时出现。(本报记者 仝春建)

  4.保监会出台系列险资新政

  

  2012年,保险业资金运用的改革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出现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巨大变化。2012年,中国保监会推出了13项保险投资新政征求意见,被业界称为保险资金新政“13条”,涉及保险资金管理范围和保险投资渠道两大方向,打开了保险业和证券、基金、银行、信托行业在产品、渠道、托管等方面的业务通道。

  其后,中国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投资新政,将改革创新落到实处。其中包括资产配置、债券、股权和不动产、委托投资,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有关金融产品、基础设施债权、境外投资管理、股指期货、金融衍生品等诸多方面。

  行业人士普遍认为,新政大幅拓宽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降低了准入资格的门槛,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和经营业绩。

  (本报记者 康民)

  5.健康险市场发展提速

  

  继国务院2012年3月发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之后,保监会6月19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保险业“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同时,随着《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商业保险公司主动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时机日趋成熟。

  在此大环境下,尽管今年寿险业务增速持续下滑,健康险却呈现出喜人态势。保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前11个月,全国健康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95亿元,同比增长25%。同时,健康险原保险赔付支出265亿元,同比下降20%。此外,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出现了保费暴涨,2012年前11个月,人保健康实现保费收入71.7亿元,同比增长71%;昆仑健康实现保费收入2.89亿元,同比增长189%;和谐健康实现保费收入1.08亿元,同比增长7005%;平安健康实现保费收入1.92亿元,同比增长71.4%。

  有专家认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和老龄化的加快等因素将带来新的保险消费需求,商业养老险和健康险将成为推动行业保费增长的新动力。(本报记者 韩啸)

  6.车企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

  

  《“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与监管研究》指出,专业化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利益划转,明确监管分工,为治理代理市场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改革路径。“十二五”时期,要稳步推进专业化改革,逐步实现保险代理市场的大进步、大改观。

  从2011年开始,保监会接受世界银行有关建议,针对兼业代理存在违规支付、销售误导、监管乏力等问题,提出了兼业代理专业化的改革思路,并选择车商作为突破口,开启了车险销售的专业化转型之路。2012年8月底,保监会召开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和保险兼业代理专业化工作会,并于9月出台了《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鼓励和支持汽车企业出资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或者与已经设立的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由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统筹开展汽车保险业务,实现专业化经营。

  推动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汽车保险中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市场秩序。

  (本报记者 李晓波)

  7.保险反欺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2年8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一个“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初现雏形,并发挥起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风险日益凸显。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27起,涉案金额3645万元。保险欺诈案件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建设。

  “四位一体”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的构建,既有利于完善风险监管体系,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衔接,还有利于行业统筹规划反保险欺诈工作。经过摸索和实践,目前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欺诈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

  由保监会稽查局组织,多家保险公司参与编写的《保险稽查审计指引》8个分册2012年全部颁布完毕。建立保险稽查审计领域的统一标准,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内控水平,遏制保险欺诈行为。

  监管机构2012年还加强了长江流域执法协作,将反保险欺诈领域由车险向船舶险扩展。

  (本报记者 李画)

  8.保险业积极应对自然灾害

  

  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造成损失的各类报案4.7万件、估损金额约10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接到的报案有4.2万件,估损金额约3.9亿元;8月8日,第11号强台风“海葵”风力强、降雨大,对东南沿海地区造成严重损失;9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发生5.7级地震,造成80人死亡,820人受伤,受灾人口74.4万人……

  2012年,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保险业全力应对,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各方面资源,及时处置接报案和事故救援等工作。在灾难面前一次次地体现出了保险业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大的事故处理能力和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本报记者 韩啸)

  9.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稳步推进

  

  “文化是育人之本、立信之本、立业之本。” 在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保监局共同主办的中国保险文化建设推进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要从宏观战略高度认识保险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以文化的力量助推行业科学发展,用扎实有力的举措推进保险文化建设。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行业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行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保险业要实现更高层次发展,就必须解决文化问题,必须用先进的文化作支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来塑造和培育保险核心价值理念,在全行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动力、基本道德规范,并把这种价值理念渗透和影响到保险监管和保险经营管理全过程。

  2012年4月,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保险业随之掀起了热烈的保险文化建设大讨论。6月份,全行业开展了“保险文化建设”征文活动,参赛论文结合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对保险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保监会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体现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行业文化体系。(本报记者 李晓波)

  10.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建设

  

  2012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决定建设一套新的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并明确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当前,现行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已经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基于业务规模、赔付、准备金情况的资本监管标准,不能科学准确地反映保险公司和行业的风险状况,不能满足行业防范风险和发展改革的需要,与国际主流的风险导向型资本监管制度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改革。

  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将不断扩大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影响力,有助于我国成为新兴市场经济体监管模式的代表,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展示我国作为经济、政治大国的地位和形象。

  据了解,目前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已进入全面总结定量测试阶段。

  (本报记者 李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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