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国寿基层公司重视营销员合规经营教育
2012-12-19 09:09:00来源:
福建保险网作者:
通讯员 王进强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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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保险网讯 进入12月份以来,泉州分公司在奋力冲刺年度目标的同时,重视营销员合规经营教育,加强销售误导治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永春支公司、德化支公司、安溪支公司等单位在营销员早会上宣导了《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主要对销售误导行为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例如:不得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不得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不得隐瞒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不得有的销售误导行为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等。让营销员对销售误导行为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并在今后展业中更加详细清楚哪些行为必须为之,哪些行为不可为之。将自身日常销售行为与几种常见的销售误导行为进行比照,查摆问题,即时整改,做到依法合规展业。
德化支公司销售督察员在银行保险部晨会专题宣导杜绝代签名和代抄录投保人声明风险点防范工作,引导客户经理、理财经理树立良好展业习惯,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在宣导中强调了代客户抄录“风险提示语句”、代签名等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求全体客户经理、理财经理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每份投保单的“风险提示语句”必须引导客户抄录,必须让客户本人签名,一律不得代抄、代签,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避免监管部门的处罚风险。
惠安支公司经理余晓烨召开公司经理助理、个险部经理、个险部区部经理及各分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宣导了《2012版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重点讲解了17种可直接扣12分并予以解约的违规行为。强调所有业务员在任务冲刺的同时,要注重合规经营,诚信展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做好风险提示工作,从源头防范和根除销售误导行为;二要健全风险综合治理机制,构建长效管控机制保障;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销售误导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