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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理赔标准化 提升社会认同度

2012-10-30 10:23:15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建立理赔标准化 提升社会认同度

  □王剑威

  

  今年以来,大连保监局认真落实会党委关于治理理赔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理赔标准化建设入手,破解理赔难各个环节的难点问题,初步建立起大连保险业理赔服务标准化体系,为有效解决理赔难奠定了重要的规范标准。

  问题背景与主要做法

  大连保监局在监管实践中发现,理赔标准千差万别、标准执行各行其是是引发理赔难问题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在:

  一是保险产品在条款约定中,对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表达模糊、描述不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依靠个人主观理解对保险事故进行判断,甚至存在故意利用条款漏洞的问题。

  二是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标准不统一、理赔基本工作流程不统一、定责定损标准不统一、赔付标准不统一,导致同样的保险事故不同公司的处理结果明显差异。

  三是保险公司间缺乏有效的理赔合作机制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对于涉及多家公司的理赔案件,相互推诿扯皮,严重影响理赔时效。

  四是保险业的行业标准与相关行业(如:汽车维修、司法鉴定、医疗机构等)的行业标准不匹配,在操作中无法有机衔接。

  五是相关部门、单位对保险系统、专业的了解与认识不足,缺乏合理、有效保险理赔案件的判决标准。同时,由于缺乏独立第三方标准鉴定机构,保险行业内部的一些行业标准无法得到保险消费者以及社会的认知、认同,行业标准的有效实施存在问题。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大连保监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抓住重点业务、重点环节,按照由点及面、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理赔标准化建设工作,力求通过理赔标准化提升行业理赔服务水平与质量,增强社会群众对保险理赔工作的正向认同。

  1.明确服务标准。一是制定保险机构服务窗口星级评定标准;二是制定行业理赔服务标准;三是明确保险理赔相关行业的服务规范。

  2.细化操作规范。为解决行业内理赔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先后出台了《大连地区车险理赔实务指导意见(一—四)》、《大连地区寿险理赔实务指导意见一》以及《大连市车险诉讼案件应诉指导意见》等标准,对行业理赔工作具体执行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3.加强内外合作。与相关行业开展合作,联合制定行业标准。一是与汽车维修行业合作;二是与司法部门合作;三是与医疗机构合作;四是与鉴定机构合作。引入司法鉴定机构等独立鉴定认证机构,依照保险行业标准开展伤残等级鉴定、保险事故车辆玻璃安装安全认证等工作,提高行业标准的客观性、公正性、透明性,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标准的接受度。

  4.强化执行落实。一是推动服务标准全面执行;二是形成行业内理赔协调机制;三是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保险合同纠纷仲裁机制等平台,严格按照理赔服务标准进行纠纷调处,强化理赔标准的落实执行;四是加大对合作行业、单位的考核;五是加强宣传。让广大保险消费者了解掌握理赔服务的内容和标准,提高理赔标准的公开度、认知度。

  具有特色的理赔标准建设工作

  经过探索,大连保险业陆续出台了10余项理赔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具有大连特色的保险行业理赔标准建设工作体系,主要特点有:

  1.系统性。大连现有的理赔标准化工作体系以车险、人身险业务为重点领域,内容涵盖服务标准、责任标准、赔付标准、鉴定标准、法律标准等诸多领域,既明确了基本服务要求,同时解决了实务操作问题,初步实现了理赔标准建设工作的系统性。

  2.全面性。大连理赔标准建设工作形成了内外联动的工作局面,以完善流程、完善环节为工作核心和重点。在对行业内部理赔流程全面梳理、做好行业理赔标准化的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汽车维修、医疗卫生、司法鉴定等单位、行业的沟通、合作,使行业间的标准有机对接,实现了理赔标准化的全流程、全领域覆盖。

  3.权威性。每一项理赔标准的制定出台,都经过整合行业资源、发动行业力量,认真调研、周密设计,广泛地征求行业内外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涉及与相关行业联合制定的标准,则充分尊重相关行业情况,结合相关行业实际,采纳相关行业专业意见,理赔标准的制定科学、严谨,具有极高的权威性。

  4.操作性。理赔标准的制定坚持从实际出发,着重解决影响理赔服务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关注细节,力求出台一个标准,解决一个问题。理赔标准化工作体系具备极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能够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公开性。理赔标准化就是要解决保险理赔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理赔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因此,在理赔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注重标准的公开、透明,利用网站、手册、媒体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告知,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在保证标准有效执行的同时,不断提升广大消费者对保险理赔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有效解决理赔难问题

  经过努力探索,大连保险业理赔标准化工作体系初具规模,对于提升保险行业理赔服务质量、有效解决理赔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有效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理赔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一些约定不清、标准不明的模糊问题得到厘清与界定,实现了保险理赔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一定程度解决了理赔工作存在的主观性、随意性,同时也扭转了各公司间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问题,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理赔纠纷日趋减少。二是理赔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通过理赔服务标准化建设,明确了服务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时效的最基本要求,规范了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行为,行业理赔服务理赔明显提高,理赔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相关监管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标准化建设,使得交强险“无责代赔”、“互碰自赔”等监管要求得到了有效落实。四是行业公信力明显提升。通过与相关行业开展合作、理赔标准公开披露、利用独立第三方依照行业标准进行鉴定认证,使得行业标准更加公正、公开、透明,日益为广大消费者接受和认可,行业公信力显著提升。五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通过标准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保险公司人情赔付、随意赔付的问题,理赔环节“跑、冒、滴、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险理赔经营指标明显趋好,行业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进一步加强理赔服务工作

  大连保险业在理赔标准化方面做了一些实践探索,取得了可行的经验,但距离保险消费者的要求、距离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在解决理赔服务工作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理赔标准,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不断补充、修订,确保理赔标准切合实际、与时俱进。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拓展、延伸标准化建设的业务范围和工作领域,在现有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非车险领域的理赔标准化工作,使理赔标准化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三是加大标准的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手段、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标准的执行、落实,切实使理赔标准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理赔行业标准的社会认同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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