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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监局召开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宣传周活动启动会

2012-07-19 12:31:28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刘科香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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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福建保监局组织召开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宣传周活动启动会。福建保监局副局长文德旺出席会议并强调,福建保险业要加强保险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德旺副局长指出,开展保险宣传,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我省保险业贯彻落实保监会“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工作思路的一项重要工作。福建保监局于2011年建立了保险宣传周制度,决定每年都由省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保险宣传周活动。2011年保险宣传周活动做到了“报纸有内容、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现场有活动、网络有专栏”,达到了“四加强四增强”的良好效果:一是加强了保险功能作用的宣传,特别是宣传保险在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正面作用,增强了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良好形象。二是加强了保险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和行业理赔服务意识。三是加强了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增强了保险业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及运用媒体舆论宣传的能力。四是加强了对保险政策信息的解读,增强了保险从业人员的依法合规意识。2011年保险宣传周活动得到福建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副省长张志南批示:“保险宣传周活动主题好、形式好,有特色、有成效”。

 

文德旺副局长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保险宣传工作,各保险机构要站在关系到我省保险业发展全局、关系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保险宣传的重要性。第一,加强保险宣传是保险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开展保险宣传,是改善行业社会形象,逐步消除“三个不认同”,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努力做到想消费者所以想,急消费者所急,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努力夯实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加强保险宣传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基础环节。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要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最基础的就是要让消费者认识保险、了解保险。当前社会反映最强烈、消费者意见最集中、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车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等问题都与保险消费认识不全面、片面有很大关系。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了解和掌握的需求,大力开展保险宣传,已成为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面临的重要任务。第三,保险公司必须加大保险宣传力度。从总体看,各公司的宣传工作侧重以保险产品为主,却忽略了最普通大众对保险消费知识的需求,对于公司、行业长期发展不利。各公司要突出保险消费知识宣传,达到消费者教育、提升行业形象、扩大行业影响的目的。

 

  文德旺副局长强调,要以宣传发放《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为重点开展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宣传周活动。福建保监局从年初开始就部署编印《手册》,共编制完成9本:1.《保险购买篇》2.《法律风险提示篇》3.《车险投保篇》4.《车险理赔篇》5.《安全行车篇》6.《人身保险基础篇》7.《人身保险购买篇》8.《人身保险维权篇》9.《人身保险老年人特别提示篇》。《手册》具备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权威性。《手册》由保监局组织精心编制,保险公司参与,其内容、体例都历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做到了内容准确、文字通俗精炼,具备较强的权威性。二是可读性。《手册》不同于教科书、理论专著,也不同于一般的保险事务知识书籍,而是针对广大消费者关心和需要知道的有关保险的问题进行通俗易懂的解答或提示,具有很强的可读性。三是知识性。《手册》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既有保险的基本知识,如介绍如何购买保险、如何维护购买保险后的权益等,也有车险、人身险等专业知识,趣味性和知识性兼备。《手册》已印制近10万套,将在各保险机构营业网点、各银邮类、车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手册》,并向公众免费发放。

 

  文德旺副局长强调,顺利开展保险宣传周活动,需要通过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来保证工作任务完成。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必须亲自抓,要确定宣传周活动、《手册》发放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对本公司、本单位的工作负总责,要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要加强管理,制定本系统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消极怠工、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和保障,宣传周活动是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二是明确重点,落实各项任务。各公司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重点落实《手册》的现场发放工作,确保在辖内所有保险机构网点明显位置摆放《手册》,指定专人负责免费发放;要与委托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银邮机构、车行加强沟通联系,保证其网点的发放工作有序开展。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要当好会员公司的“代言人”,加强协调,统筹资源,落实各项具体执行工作。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组织做好《手册》发放工作,营造同步统筹、上下联动的全省宣传声势。三是持续推进,提升保险服务。各单位要通过宣传发放《手册》,加强与消费者面对面的沟通,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疑惑或反映的问题,要归纳分类和综合整理,认真查找原因并整改提高,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保险知识宣传,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会上,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福建省保险学会就2012年保险宣传周活动方案作了说明。福建辖区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分管宣传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宣传工作部门负责人,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学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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