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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快赔38.2万元

2012-03-01 16:33:54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刘鎏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客户意外身故
太平人寿快赔38.2万元

  本报讯  “怎么会有那么多?”日前接到太平人寿贵州分公司理赔工作人员交付的38.2万元理赔款时,客户罗先生的家属诧异地问。

  罗先生于2009年8月为自己购买了太平人寿“喜盈丰B款”银行保险产品,保额约12.6万元,趸交保费12万元。2011年12月,罗先生在广东省廉江市一砖厂工作时,砖窑突然垮塌,致其身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客户罗先生家属前往太平人寿贵州分公司申请身故保险金理赔。由于该案所涉及金额较大,贵州分公司通过各方走访还原事故真相后确认,此案属于该公司保险理赔责任范畴,遂于2012年2月3日作出理赔决定,赔付罗先生家属3倍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38.2万元。

  “怎么会有那么多?”罗先生的家属很诧异。原来,罗先生所投保的产品除理财功能外,还含有非意外身故保险金、3倍意外身故保险金和5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金。当理赔人员向客户详细说明后,客户很是激动,连声说“感谢”。

  (刘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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