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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市场格局在调整中 完善创新成为主题

2012-02-02 09:49:01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市场格局在调整中完善创新成为主题

  2011年是行业格局变化较大的一年,这种变化的动力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改善,引起新一轮投资热;二是在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行业监管的背景下,偿付能力日益突出;三是随着行业改革的深化,组织模式和业务模式创新成为亮点。

  随着我国财产保险业经营业绩的不断改善,盈利水平的恢复和提升,引起了各路资本的高度关注,继而引发了新一轮投资热。这一轮“进入潮”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地方系,在各地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由地方国资为投资主体的地方系保险公司,如浙商、紫金、锦泰、泰山、安诚、长江、中原等;二是企业系,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银行和企业,设立具有很强行业背景的保险公司,如英大、信达、鼎和、中煤、众诚、诚泰等。这些新主体的进入,引发了对既有保险资源的重新分割,由此可能产生的新一轮竞争需要高度关注。

  为了应对地方系和企业系保险公司对市场资源分割的压力,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纷纷加大了与各地政府和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如中国人保与福建省政府、中国平安与云南省政府、中国大地保险与中海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合作开始从“务虚”走向“务实”,在地方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纷纷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参与各类债权计划、保障房和土地储备等项目。

  在我国财产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偿付能力问题日显突出。中国保监会采用各种手段,强化了偿付能力的监管。保险公司纷纷通过注资和发债两种方式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全年行业增资近500亿元,其中人保财险增资50亿元,平安产险获注资50亿元,国寿财险获注资16亿元。同时,各家公司还通过发行次级债的方式解决资本充足的燃眉之急。为了更好地强化核心资本的约束作用,避免附加资本占比过高,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基本诉求是驱动核心资本的回归。

  2011年财产保险市场需要高度关注的是组织形式的新动向,即自保公司和互助保险模式的出现,标志着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元化,中石油自保公司无疑成为我国这种保险组织形式创新的先行者。与此同时,2011年中国保监会核准了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的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它意味着这种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经营成本相对较低的保险服务形式,可能成为未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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