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昨日发布新规征求意见
本报讯 保监会昨日发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连结保险等产品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将此类产品销售给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100元。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则》主要为了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维护诚信、公平的人身保险市场秩序。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产品说明会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会应当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合作机构举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举办产品说明会。产品说明会召开前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召开时间、地点和内容。保险公司赠送保险应当遵守,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100元;向购买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被保险人赠送保险的,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该客户首年保费的5%和100元之间的大者;赠送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的应当依法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在保险销售行为方面,《规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使用专业技术设备进行电话销售,建立客户名单使用的管控流程,设置拨打的时间范围。对明确拒绝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不得再次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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