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注重保险业务发展
福建保险网讯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在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其中明确提出“要支持台湾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经营机构或参股平潭金融企业”。目前,平潭共有保险公司经营主体10家,营业网点16个,保险营销员近千人。今年前11个月,平潭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产险公司保费收入0.9亿元,同比增长34.7%,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4.2%。(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