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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构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新机制

2011-11-10 15:46:10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作者:记者 李画 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中国保险报 中保网 记者 李画 

  深圳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走在前头”的深圳保监局被中国保监会确定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2008年以来,深圳保监局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大力推进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同时,结合深圳实际,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竞争择优,阳光操作

  深圳保监局局长余龙华向记者介绍了该局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探索重点之一在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扩大和发扬民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相关改革措施出台前,深圳保监局通过专门召开人事工作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掌握干部实际情况。在取得98%干部赞成的基础上,深圳保监局决定实行干部任期制。人事改革方案实施后,实时跟踪,并根据实际效果研究改进办法。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该局探索实行“两轮投票”制度,有效避免了凭领导喜好选人、选人视野狭窄等问题。同时,针对保监局人员数量不多、彼此之间比较熟悉的特点,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过程中,不设立专门的考官小组,而让每一名干部都当考官,全体干部根据竞聘者表现无记名投票。此外,深圳保监局还探索实行让处室干部选择本处处长,具体包括:任期期满的处长和符合条件的其他竞争者在报名时可任意选择竞聘处长职位;在无记名投票环节,不同处室的干部可以通过设置的专门选票选择本处室的处长。不仅如此,深圳保监局还在2009年4月起试行了团委书记直选制度,即在换届中,党委不提名团委书记候选人,经广泛动员、个人自荐、处室推荐和党委研究,从报名的团员青年中择优确定候选人,在公开发表竞选演讲后,采取两轮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直接选出团委书记。

  深圳保监局同样注重将人事工作曝光于“阳光下”,努力扩大群众监督环节的民主。每次选拔干部,经各处室推荐、全局干部无记名投票都要选举产生1名群众代表,与纪检干部一起全程参与、监督竞争上岗工作并担任监票人。同时,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公示等制度,加强群众监督。深圳保监局对跑官要官、拉票者,立即取消竞争上岗资格,事后查出的取消任职并追究责任。此外,还建立了人事等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定期向全局干部通报相关工作。

  探索重点之二在于始终坚持竞争、择优,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形成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2008年新一届保监局党委成立后,全面推行处级岗位竞争上岗。截至目前,共开展了6次竞争上岗,共有10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处级领导岗位,占目前全局处级岗位的50%。此外,深圳保监局将处级干部任期制与竞争上岗有机结合,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难题。深圳保监局还探索开展了全国公开选调,2010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2名副处长,引进保险监管工作急需的干部。数据显示,“公开选调”报名者近170人,来自全国23个省区市、多个行业,8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62%来自省、市、县各级党政机关。通过一系列创新改革,不仅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而且从系统外引进竞争,在局内引发了“鲶鱼效应”。

  改革出成效,干部增活力

  通过人事制度改革,为深圳保险监管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动力。

        由于充分尊重民意和坚持群众公认,使干部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空前高涨;由于全面推行竞争性选拔,消除了熬年头、等提拔的现象,激励了干部进取、竞争和不断完善自我的意识;由于推行处级干部任期制,使干部始终有一种紧迫感,能保持一种良好精神状态,上述种种思想观念的解放,具有深远意义。

  通过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了队伍的活力,为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开了新局面,打造出一支战斗力强的保险监管队伍,极大地促进了工作。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和处级干部任期制,打破了论资排辈和干部终身制的传统,给普通干部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阳光下选拔任用干部,避免了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正是在这一系列屡开先河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中,锻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保险监管队伍,为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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