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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2年,我们将加强银邮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管;银邮机构应积极稳妥处置在其经营网点发生的投诉纠纷事件,保险公司也要积极协助银邮机构,共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这是福建保监局副局长吴朝生在12月9日召开的全省银保代理监管情况通报会上,对明年福建省银保监管工作提出的要求。 截至目前,福建省获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银邮网点4166家,占全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总数的76%。银邮机构持证人数达1.75万人, 占全省保险营销员持证人数的16%。福建省银保渠道实现人身险保费达到69亿元,约占人身险业务的34%。 2011年,福建省在银保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共清理出无证销售保险的银邮机构网点近千个、无证销售保险的银邮机构人员约2000人,违规代客户签名、代客户抄录风险提示语句、隐瞒或篡改客户投保信息等行为900余件。针对清查出的问题,保险公司、银邮机构都在积极整改。目前已有854家银邮机构网点获批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另有76家网点已提交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材料;各银邮机构先后组织2016名员工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其中,1227名通过考试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 吴朝生强调,银保合作要守法合规经营,要对消费者、对社会负责: 第一,加强银邮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管。银邮机构网点持证、亮证经营,经营网点保险销售人员持证是代理保险的基本规定:一是银邮机构经营网点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方能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对未取得许可证的经营网点,银邮机构应积极整改,限期申报;二是银邮机构经营网点销售保险产品的每个窗口至少1人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鼓励网点相关负责人也取得资格证。对未达要求的经营网点,银邮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参加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二,守法合规经营,职责边界明晰。一是保险行业协会将建立银保市场信访投诉季度报告制度。福建保监局将对查实的信访投诉案件,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银保合作双方的边界。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求,银邮机构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因此,银邮机构应积极稳妥地处置在其经营网点发生的投诉纠纷事件,保险公司也要积极协助银邮机构,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福建省(不含厦门)24家人身保险公司、26家银邮机构的省级机构,福建银监局,福建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及部分媒体记者近百余人参加了会议。(沈耀胜 陈祺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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