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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云 □本报记者 苍翯
险资改道入市 有媒体报道,日前,沪深交易所及中登公司分别向各大券商及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补充说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鼓励保险机构作为两所会员的特殊机构客户参与市场交易,保险机构应与两所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作为两所会员的特殊机构客户参与证券买卖,并由该会员负责保险机构相关证券与资金的结算业务。在保险机构作为两所会员的机构客户的情况下,经向两所备案,会员向保险机构提供专用的交易单元。两所将停止受理保险机构直接持有交易单元的申请。 此外,保险机构对于目前已经直接持有的存量交易单元,应加强清理并逐步退出。暂未退出的交易单元,保险机构不得超越权限违规代理其他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并确保不再有新增证券账户通过上述交易单元参与交易。 通知中明确指出,沪深交易所将停止受理保险机构直接持有交易单元的申请,要求保险机构对目前的存量交易单元加强清理,并于2014年前退出。通知执行后,保险公司持有的席位和交易单元将逐步退出,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将通过券商通道执行,并支付给券商交易佣金。 根据相关规定,业内人士指出,未来保险公司借券商通道入市将参照基金公司入市的做法,通过支付佣金的方式租用券商席位,或是保险公司在券商开户,通过营业部席位进行交易。据了解,为了吸引保险资金入市交易,有关监管部门曾特批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太保等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友邦设立的外资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即“9+1”)这10家机构拥有专用特别席位,目前这部分存量的特别席位的交易“暂时不受影响”。 国泰君安分析师称,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拥有自己的专用席位,对于投资A股市场的险资总量不会产生影响。相反,保险公司通过券商渠道进行交易,虽然增加了佣金,但可以从券商那里获得更多的投研和产品服务,投资收益也会相应增加。对于提供交易渠道的券商,可提高公司佣金收入,两大主体是互利共赢的关系。 保险基金有望互开渠道 今年3月,证监会曾召集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开会,了解保险销售渠道的情况。6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放宽了基金销售机构准入条件,对基金销售机构实施资格管理。不过,基金销售机构并未包括保险机构。 目前,基金的销售渠道主要有银行、券商和基金公司直销,其中银行作为主要销售渠道,占据开放式基金销售额的一半以上。受制于银行渠道的公募基金,去年整体资产规模出现萎缩。Wind数据显示,今年前10月基金募集份额创下了近5年新低。基金发行规模趋低,发行成本居高不下,基金管理费提成则只增不减,一些小基金公司已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 保险公司被基金业视为扩大销售格局的重要渠道。有保险公司的人士认为,如果保险公司的人能够代销基金产品,那对于开拓客户市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早在今年4月,保监会就发布了《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非保险类金融机构都有资格申请代理保险业务。这意味着除了银行外,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典当行等非保险类金融机构,也都可申请代理保险业务。该征求意见稿出台,意味着未来基金公司也可以代销保险产品。 银证合作的新趋势 银证合作,是货币市场在资本市场一定程度上的融合,是银行业与证券业一定方式上的一些业务合作。银证合作是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竞争力、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顺应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自身发展需要的必然趋势,是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的必然要求。 有关专家表示,银证合作将从内部实现推动力。从商业银行方面来看,中国的商业银行无论从体制、运行机制,还是业务模式、金融工具上看,仍然是比较传统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远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也无法满足居民金融服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此时,中国金融业迫切需要推进银证合作,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无疑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对提高银行资金运行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从证券业来看,证券市场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推动,银证合作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提供了新的融资来源。 一位证券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从证券公司端,已经针对银行和证券公司开发了一项新的金融产品——银证联名卡,持卡客户对证券公司来讲是优质客户,针对优质客户的服务会有一些有别于普通客户的项目,另外还会配一对一的专家服务团队来向持有联名卡的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资讯,并且这些客户还可以从短信和电子邮件上收到海内外咨询、市场分析和个股点评,包括定期举办的专家理财讲座、投资策略报告会和理财沙龙等活动。通过银证合作,双方将更规范化、更专业化地大大扩展各自的市场空间。 专家表示,银证保三者互为渠道,合则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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