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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IPO周三上会

2011-11-14 09:00:21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新华保险IPO周三上会
拟A+H同步上市 融资规模低于市场预期

  本报讯【记者 姚世新 谢柳】市场传闻已久的新华保险IPO(首次公开募股)正式进入审核程序。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255次工作会议定于11月16日审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

  证监会公布的新华保险招股书显示,新华保险本次计划发行A股不超过15854万股,同时还将发行约3.58亿股的H股,如果H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获得全额行使,那么H股发行规模约为4.12亿股。按照此发行计划,新华保险将成为首家采取A+H发行方式的保险公司。

  发行前,新华保险总股本26亿股,中央汇金公司为新华保险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8.815%;宝钢集团持股18.775%;苏黎世保险持股15%。

  新华保险发布的预披露招股书显示,2011年上半年实现每股收益0.93元/股,若按照目前A股上市其他3家保险公司的估值水平,新华保险本次A股约发行1.6亿股,融资规模或低于50亿元,将远远小于此前市场预期的近200亿元。

  有分析人士指出,新华保险此次A股发行规模出乎意料缩小的原因,包括价和量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今年三季度,特别是9月份以来,受境内外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保险股跌幅明显,目前中资保险股的估值水平很低,对新华保险预计的发行价格产生了很大影响;另一方面,近期A股市场投资者对于大盘股密集发行颇为担忧,因此,新华保险最终降低了A股发行比例,并相应调高了H股发行比例。

  今年6月23日,记者在广东新华采访时巧遇新华保险董事长康典。他明确表示,新华保险当前最主要的工作是解决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将分两步走:首先是在今年年底前完成140亿元的增资;其次便是在一个适合的市场时机,选择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此次新华保险在招股说明书中亦表示,A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

  根据该招股说明书,截至2011年9月30日,新华保险未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6.58%,未能达到最低监管要求。

  对于2006年之前,新华保险前董事长任职期间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历史遗留问题,新华保险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对于前董事长违规事件,新华保险积极应对、稳妥处理,对主要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核查,采取各种措施降低风险、弥补相关损失,以消除前董事长违规事件对本公司的资产、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股东和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以原保险保费收入计算,新华保险是中国前五强的寿险公司。该公司在中国寿险公司排名从2008年的第5位上升至2010年的第3位,2011年1-6月位列中国寿险市场第四。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新华保险2011年1-9月的原保险保费收入(经二号解释调整)为人民币744亿元,市场占有率提升至9.7%,仍位列中国寿险市场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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