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吴定富:关注偿付能力风险 切实防范化解其他风险 |
发布时间:2011-07-15 14:48:59 作者:记者 仝春建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7月15日表示,要继续以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达标和资本金不足风险为重点,根据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事项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使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更全面、准确地反映行业风险。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重点公司,继续采取专项定人跟踪,研究依法、有效的监管对策。同时,要切实防范和化解其他风险。 一是防范公司治理不到位和内控不严的风险。要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薪酬考核机制,持续提升保险公司治理水平。重点要强化保险集团监管,加快建立符合我国保险集团发展实际的审慎监管指标框架,推动保险集团开展压力测试和风险评估,强化内部风险隔离机制建设,防止风险高度聚集和传递。 二是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一方面,要完善有关投资政策。修订债券投资办法,完善境外投资实施细则,支持保险资金合理配置国内债券和境外优质资产。研究出台保险资产融资融券办法和衍生产品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投资行为,在摸清全行业股权和不动产投资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是防范寿险退保风险。高度关注对银保渠道依赖度高、以短期趸交产品为主、以及销售误导投诉多的公司。要加强日常监测和信息通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督促保险公司排查风险,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退保要求,对问题抓早抓小。 四是防范重大案件风险。要完善制度,提高案件稽查、处理和问责的有效性。强化信息披露和案件问责,形成公司自查和监管机构督查的合力。组织开展全行业的专项治理活动,持续保持遏制大案要案高压态势,防止大案要案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