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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农业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农业保险重在发展

2011-06-20 15:35:01来源:农村金融时报作者:韩源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面对日益频发的自然灾害,农业保险的巨大作用正逐渐被各方所认可,而其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样受到各方关注。

    王俊,人保财险农业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在亲历和见证了“十一五”农业保险的重大进展,并且和他的团队一起创造了人保财险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跃居全球第三、亚洲第一的成绩后,已过不惑之年的他,对于我国农业保险有着更为清晰和理性的认识。在他看来,人保财险的农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国家大力推进农业保险的政策一定不能走偏。

    “2008年我国南方遭遇雨雪冰冻灾害,当年在受灾地区对能繁母猪保险赔付超过1亿元;2009年内蒙古、东北地区旱灾,仅辽宁省朝阳地区玉米保险赔付就超过2亿元;2010年长江中下游地区洪涝灾害,农业保险各项赔付金额超过10亿元……”王俊对各项理赔数据笔笔清晰。

    他表示,这几年100多亿元的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人保财险承担的风险责任已经超过了2-3千亿元,这表明,财政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偿政策,通过保险机制运作,起到了明显的放大效应。

    在农业保险巨大作用正逐渐被各方所认可的同时,其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样被各方所关注。“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诸多问题也暴露无遗,不过最重要的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它。”王俊显然更愿意探讨存在的问题。

    他表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取得的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发展中还存在诸如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基层财政保费补贴配套压力大等一些困难和值得关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面对这些问题,王俊用“不等不靠”来概括他的解决之法,而对于“服务能力”的提升,他则更为看重。他表示,提高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在实际开展工作中的服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推动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并且不断夯实来之不易的成果,才能使农业保险的发展一年一个台阶。

    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

    “十一五”时期人保财险积极牵头参与各地农业保险试点,发挥保险业强农惠农主渠道作用

    《农村金融时报》:“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增长了近16倍,农作物承保面积增长了18倍。面对如此骄人的成绩,请您介绍一下目前人保财险在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这其中有何突出事例?

    王俊:得益于中央财政强有力的补贴政策和保险监管部门及相关部委的大力推动,2007年以来,人保财险农险业务在保费规模、保险覆盖面和保险功能作用发挥上均取得了重大进展。

    截至2010年底,人保财险开办的农业保险品种达到47个,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所有省(区、市),“十一五”期间累计承担种、养两业风险责任7752亿元,承保各类农作物及森林面积17.15亿亩,其中承保农作物超过10亿亩,承保森林面积近7亿亩,承保生猪及能繁母猪1.88亿头,其中承保能繁母猪1.15亿头,占行业承保能繁母猪总头数的85%以上,五年累计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29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38%。

    此外,人保财险一直以来将发展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投入大量的资源,采取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首先,不断加强农业保险发展的战略宣导和组织领导。中国人保集团公司近年连续召开农村保险工作会议,人保财险成立了农村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村保险发展“绿色通道”制度,各分支机构全面实行农业保险“一把手”负责制,单独设立了农业保险专职管理部门。同时,人保财险加大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中国农业保险实际,有针对性地增加产品开发与供给。目前已开发全国性农业保险产品34个,区域性农业保险产品300个;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建设农村网点,公司自有农村营销服务网点超过1.4万个。

    其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在23省(区)牵头承担中央财政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油菜、花生等种植业险保费补贴试点,在中西部22省(区、市)牵头承担中央财政能繁母猪和奶牛险保费补贴试点,在四川、青海、云南、甘肃和西藏牵头开展青稞、牦牛和藏系羊险保费补贴试点;在湖南、江西、福建、辽宁、浙江等地牵头开展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等,配合国家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的特色农业及农业产业链保险。

    最后,不断加强管理创新与技术导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人保财险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推行农业保险事业部改革,实现农业保险相对封闭的业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定《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丰补歉”的巨灾风险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技术导入,开发应用“农保通”无线智能管理系统,打造养殖业险精细化管理平台;与专业技术公司合作,积极开展了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查勘定损应用试点;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发气象指数保险,探索解决种植业险大面积定损难题等。

    三大困难不容忽视

    农业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时报》:成绩面前更应该清楚看到问题,您认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哪些?

    王俊: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保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有待完善。2007年以来,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但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法或相关的农业保险法规条例。法制缺失使农业保险的法律定位不尽明确,政府相关部门、保险公司以及农户等主体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中的权责不尽清晰,同时,支撑农业保险发展和规范的基础性制度也不尽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农业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高度的相关性,随着覆盖面和保险金额的迅速扩大,农业保险风险快速累积集中。为分散巨灾风险,各地探索了通过购买商业再保险、地方政府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或实行封顶赔付等方式,但效果不甚理想。我国是自然灾害尤其是农业巨灾发生频繁且灾情严重的国家,目前由于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没建立起来,一旦遇到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传染性疫病出现超赔,对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三是农险劳务费管理制度不健全。农业保险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基层政府部门以及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劳务费,但由于这些机构不具备保险代理资格,导致这部分劳务费无法通过手续费列支,客观上导致了农险费用的列支不规范和归集不准确。

    (二)基层财政保费补贴配套压力大和农户缴费难。农业大县虽有较强的农业保险需求,但往往经济欠发达,相对贫困,一般属于“吃饭财政”,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财政预算资金十分紧张,承担相应的保费补贴有一定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积极性。同时,目前试点阶段,大多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还有待提高,缴费不够积极和主动,加上农户居住点多面广,保险公司一家一户上门收取保费,工作量非常大,成本也非常高。

    (三)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对经办保险公司的要求较高。由于现阶段农业保险试点时间不长,经办保险公司经验相对不足,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相对滞后于业务发展速度,需要一段时期的不断摸索和总结提升。以人保财险为例,虽然近年来人保财险为发展农业保险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但仍然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从服务网点来看,尽管近年来人保财险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建设农村网点,在不少乡镇设立了保险服务站点,但与快速发展的农业保险相比,服务仍然不够充足。从技术应用来看,目前在承保理赔等一些关键环节仍主要凭借业务人员主观经验,利用先进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能力较弱。从经营管理来看,一些分支机构对农业保险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到位,存在管理不够精细等问题。

    《农村金融时报》:人保财险在农业保险险种的推出和实施过程中还有哪些具体问题?

    王俊:我国农作物保险覆盖范围宽,地理位置分散,数量十分庞大,同时农业生产实行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加大了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经营成本。如在承保环节,对散户投保标的进行核实和确认的工作量非常大;经办机构收取农民保费难度很大,成本也非常高。在理赔环节,种植业险一般受灾面积较广,养殖业险受灾标的时空分布分散,查勘现场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特别是交通不发达的偏远地区一头母猪死亡的查勘定损费用可能要几百元。同时,由于农业地域分散,生产过程复杂等因素,使农业保险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较之其他保险业务更为突出,加上被保险人数量庞大,经办机构控制道德风险的难度较大。

    提升农险基层服务能力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推动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并且不断夯实成果

    《农村金融时报》:针对以上具体问题,您认为应如何解决?又有何建议?

    王俊:2011年,人保财险将“规范、发展、服务”作为农险工作主题,部署安排了以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农险基层服务能力,强化业务精细化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关键举措。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人保财险全面启动了农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依靠政府、借力推动”的工作思路,充分依托基层农业、林业以及其他涉农部门的机构和人力资源,延伸公司的乡、村两级农险服务站点,打造农险前端服务体系。

    二是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作业流程体系,提升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目前,公司已经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四到户、两公开”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对业务流程关键节点的管控,要求以基层服务体系为平台,切实做到“承保收费到户、凭证发放到户、损失确定到户、赔款支付到户”和“承保信息公开、理赔结果公开”,确保广大农户对农业保险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三是加强经营技术创新和应用,提升专业化能力。加大创新性产品开发工作力度,与外部机构合作,完成海南橡胶树风灾指数保险项目、河北区域产量指数保险项目等指数保险产品的指数建模、科学设计和条款开发、市场推广等工作,探索解决传统模式下农险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管控难、逐村逐户查勘定损成本高以及农民理解保险产品难等经营管理难题。加强新技术的导入应用,加大利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辅助农险查勘定损的试点和应用,破解农险大面积查勘定损的难题。

    《农村金融时报》:我们在采访中发现,当前农业保险在制度设计、管理机制和原作模式不完善等方面也有很多问题,对此您有何建议?

    王俊:我们结合人保财险多年农业保险经营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推动建立多层次、多目标的农业保险体系。一个层次是基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目标,一个层次是基于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紧紧围绕“两个层次”确定的目标开展农险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补贴地区,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实力和财政承担能力,实行有所差别的保费补贴比例。同时,财政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营费用补贴,降低经办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成本。基于经办机构为有效分散风险,再保险支出成本非常高,建议对经办机构给予一定再保险费用补贴,以缓解经办机构的经营压力。

    三是进一步推动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支持。推动优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减少资金划拨链条,也便于保险公司提供更快更好的理赔服务。同时,推动有关部门明确农业保险劳务费的列支渠道和票据入账,解决费用列支不够规范的问题。

    四是推动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和认真总结国内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加快农业保险的法制建设,使农业保险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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