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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出4项惠台新政

2011-06-17 11:04:50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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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厦门电 (沈明继)6月11日在第三届海峡论坛上,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宣布4大方面惠台新政。当日,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也表示,福建省已经或即将出台多项促进闽台交流交往多项新政策。

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方面:一是为了加强两岸农业合作,6月10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开办土地经营权和果茶树抵押贷款服务、设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行税收和电价优惠等方面,积极支持台湾农民在闽创业发展;二是将在平潭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对台胞在平潭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兴办教育、文化、医疗等项目给予财税、融资、用地等多方面的优惠,同时尽快开通平潭至台湾本岛的海上快速客滚航线,就地办理台胞有关证件;三是将着力落实《海峡两岸卫生医药合作协议》,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医院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鼓励设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四是将依托媒体开通面向两岸台胞的服务热线。

4大惠台新政中与福建直接有关的达8处,如“同意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个人游”、“每年5月至10月,双方航空公司可在每月20班额度内安排福建与澎湖之间的季节性旅游包机”、“在福州福清、泉州惠安……增设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有望近期出台”、“在马尾和青礁、白礁慈济宫……等6处新设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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