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自
李金柱书记在讲解中,首先分析了2011年一季度违规行为情况,对营销员违规行为案例进行具体深刻的剖析,同时对截留、挪用、侵占、重大违规行为等表现进行释义。随后,具体讲解违规行为处理依据《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介绍违规行为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监会实施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省公司下发的《福建省分公司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并且介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案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扣分、降级、经济处罚、解除代理人合同、信用评级扣分、行业黑名单、刑事责任等逐个解析。
最后,李金柱书记详细讲解中国保监会实施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四章《营销员展业行为管理》中的九条规定。要求销售伙伴遵章守法、诚信服务、合规展业,用规范获得肯定,用诚信赢得尊重。(王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