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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全国通”发挥跨地域服务优势

2011-03-24 09:34:12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李博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李博

  

  被保险人身故,保单却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该付给谁?一份保单有多个受益人,理赔金该如何划分?多位受益人身处异地,又该如何办理理赔?

  近日,辽宁抚顺客户万先生在办理母亲的身故理赔中遇到了上述诸多问题,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些看似麻烦的问题却在理赔的过程中被太平人寿轻松化解。在依照《保险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万先生和其哥哥的受益权后,太平人寿更凭借“全国通”的便利服务,让身处两地的两位受益人分别在抚顺和山东威海两地顺利得到了理赔。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保单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时,身故保险金依照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处理,身故受益人即等同于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在保险受益人有多位的情况下,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的财产继承顺序来分割遗产。针对此类案件,保险公司要求必须所有遗产继承人均到场或所有遗产继承人证件齐全,方可受理理赔。很多保险公司受限于服务网点的不足,一旦多位受益人身处异地,理赔很容易陷入窘境,耽搁时效。得益于庞大的服务网络和“全国通”服务优势,太平人寿可在各地同步实现手续办理与理赔操作,使身处异地的受益人免去千里奔波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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