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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满一生两全分红保险在福建闪亮登场

2011-03-22 16:23:07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王进强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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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保险网讯近日,中国人寿开办的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在福建八闽大地闪亮登场。这款新产品既保留了以往分红保险的年年分红、累积生息、满期给付等功能,又具有即交即领、年年返还、高

额保障等功能,能够满足客户投资资金抵御通货膨胀和保值增值的需求,为客户投资理财提供了理想的选择。该保险具有保险利益广、保障功能强、人性化设计等多种显著特色。

一、投保对象广:凡出生28日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进行投保。

二、保险期间长: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三、交费时间短: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四、领取方式活: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和60周岁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五、保险利益多:具有特别返还金、关爱金、福寿金、满期保险金、分红金、身故保险金等多重保险利益。

①特别返还金: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每年按保险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②关爱金: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③福寿金: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④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领取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⑤分红金:从投保之日开始享受中国人寿的投资收益分配。分红金既可采取现金领取,又可保留在中国人寿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⑥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段内身故,公司给付相应的身故保险金,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最高达到基本保额的10倍,充分体现生命价值。

六、可保附加险:投保人在投保“福满一生”时,可投保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增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中国人寿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卓越的品牌而响负盛名,“福满一生”产品在浙江等地推出后,就一直深受民众追捧。在浙江首卖15天里,保费收入就突破亿元大关。“福满一生”产品,不仅“保单生效就可领取首年年金,回报从第一年一直到75岁”,而且又兼具“安全、增值、保障”的特点,在持续火热的分红险市场中重磅出击,必将在八闽大地掀起新一轮投保热潮。

 

                                        (王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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