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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福建“省十二条”的保险三贴近

2015-01-29 14:56:10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刘自贵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一份贴近百姓、贴近市场的保险产品,可以让政府更加放心、百姓更加安心,从而赢得更多的人心。一项贴近实际、责任明晰的政策,才能有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让政策执行顺畅、出好成绩,成为百姓称赞的好政策。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十二条措施正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福建省情出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开拓创新中出台的措施,彰显贴近性、正能量。

    一、贴近百姓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种植、养殖业发展较好,物产丰富。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围绕对台区位优势和山水资源优势,大唱山海经,大作山海文章,让福建农业这一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突出成效。但同时,福建的台风暴雨、霜冻雪灾较为频发,一直制约着当地农业发展,农民在其中的损失较大。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保险业能够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省十二条”第二条提出,要促进“三农”保险发展,扩大省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逐步提高水稻(制种)、森林、奶牛、农房、渔船等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鼓励市县发展茶叶、花卉、水产养殖、水果种植、设施农业保险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财政以保费补贴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此外,“省十二条”还单列一条提出,要结合福建灾害特点,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保险机制。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研究应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地震、海啸等重大自然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降低巨灾事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巨大冲击,提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

可以预见,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对于涉农政府部门来说,办理涉农保险事项,就有了政策的规划与指导,提供的支持与服务将更加贴心和到位;对于涉农保险公司,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淋漓尽致发挥保险对农业的保障功能,在为“三农”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促进公司自身的发展、壮大;而对于福建2000多万辛勤劳作的广大农户来说,带来的无疑是实在的贴心服务和实惠的保险产品。

     二、贴近市场

  “省十二条”第七条提出,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

加强保险资金投向的政策引导,吸引保险资金投资我省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新兴产业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开展养老养生项目、医疗机构以及不动产投资。建设保险资金投资项目资源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与我省重点项目的常态对接机制,研究建立多元化的保险资金投资增信机制。

一方面,随着国务院支持海西发展意见的深入贯彻、实施,福建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历史大好时期,一大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或在酝酿中、或在规划中、或在建设中。这些项目的落地、开发和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做保障。另一方面,在中国保监委简政放权的政策引导下,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保险公司在留足偿付金等的前提下,手握大量的闲余资金,正在探索、寻求好的项目进行投资、入股。上述两者的有效结合,符合市场规律,可望实现双方的互利合作。2014年,阳光保险集团获准投资组建阳光融合医院、收购澳大利亚悉尼地标性建筑---喜来登公园酒店,均开创行业第一。随着阳光保险在福建的发展、壮大,该集团在八闽大地保险业以外的领域进行投资兴业的计划可谓指日可待。

三、贴近实际

众所周知,一项新政的出台,需要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周密的承前对照、远见的前瞻计划、反复的推敲核定。只有这样的新政才可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才可能是好政策。为什么说是“才可能”,因为政策写在纸上,终归需要经过落实和执行方能见成效。在以往的教训中,就有个别好政策因为落实不力、执行偏差导致成效微小、少出成效、不出成效,甚至出现相反的不好结局。因此,对于落实、执行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明晰,至关重要。

我们欣喜地发现,这次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十二条措施,措施很具体,内容很实际,句句讲要害,条条有责任。比如,在讲到第四条,要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时,最后以括号强调---责任单位: 人社厅、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省老龄办,福建保监局、厦门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责字当头,各级各部门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就更能够做到充分协作、积极会商、有效分工、合力而为,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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