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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监局关于2012年6月份局长信访接待日相关事项的通告

2012-06-04 11:43:24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福建保监局 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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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监局关于2012年6月份局长信访接待日相关事项的通告
2012-05-30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2012年14号)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12年6月份福建保监局局长信访接待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2年6月12日(周二)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6层福建保监局信访接待室。

  三、接访领导

  福建保监局 王小平局长。

  四、接待的信访事项

  (一)对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项的反映;

  (二)对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

  (三)对辖区内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四)对辖区内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社会团体,或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的反映;

  (五)对保监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关于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政策的相关咨询;

  (七)对福建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

  (八)保监局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事项。

  五、预约程序

  申请局长接待的,请在2012年6月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福建保监局进行预约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信访人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单位、被投诉人员姓名;

  (三)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

  (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福建保监局将对预约申请涉及的信访事项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将通知申请人具体接访时间和地点。

  六、注意事项

  (一)信访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达接待场所,并办理登记手续。

  (二)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三)信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向接待人员全面如实地陈述信访事项,并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七、联系方式

  预约电话:0591-87805386

  传 真:0591-87917257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 6层福建保监局稽查处(邮政编码:350003)联 系 人:王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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