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关于协会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发布《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04-18 09:08:37来源:福建保监局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闽保监发〔2012〕32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富邦产险福州营销服务部:

  根据《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制作了《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应按照全年和分季度教育宣传工作要点内容,深入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应结合每个季度的宣传工作重点,部署下辖各分支机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有安排部署,有具体措施,有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应充分借助现有资源,有效利用电子屏、宣传板报、网络版面、服务短信、宣传单等工具,重点开展分季度工作要点所列明的各项风险提示和知识要点教育。要点具体内容可参考我局即将编发的教育宣传手册和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保险讲座专栏。

  三、各单位应按照分季度提供的宣传口号标语,自行选择制作成宣传横幅,从4月份开始在各营业场所统一组织悬挂,或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

  四、各单位在教育宣传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好的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向我局书面上报本季度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季度工作计划,宣传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可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

  我局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将适时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年末将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评比活动,对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批评。

  福建保监局联系邮箱:fjjcc@circ.gov.cn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消费者教育

  宣传工作要点

  

  

  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险基础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教育、政策法规解读为主要内容,搭建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保险教育平台,逐步健全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社团组织、保险经营者与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制度健全、权责明确、广泛普及的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

  一、全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

  (一)大力宣传、普及保险基础知识。统筹行业资源,通过营业网点、户外活动、报纸、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大力开展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功能、保险消费常识、最大诚信原则、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真正的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提高保险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形象。

  (二)加强保险消费维权教育。积极宣传保险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险承保和理赔服务标准、投诉途径和办理时限等,开展保险消费维权教育,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密切配合监管政策法规的发布开展宣传报道,以政策解读、疑难解答、典型案例等形式,重点宣传针对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新出台的各项监管政策,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对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工作情况的宣传。

  (四)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险公司应切实做好与保险消费者权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使消费者直观了解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收益风险和除外责任、服务项目和承诺等涉及自身权益的重要信息。保险监管机构依法披露保险公司消费者投诉情况、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

  二、分季度教育宣传工作重点

  (一)第二季度

  1.宣传工作重点:以保险观念为教育主题,突出保险基础知识的普及宣传和风险提示。一是结合教育宣传手册的发放,开展保险基本功能、保险产品分类及主要保障内容、保险购买渠道、保险消费者权益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教育宣传。二是人身险公司在客服柜面、营销职场、银行邮政代理网点的醒目位置张贴《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及其他相关风险提示,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三是财产险公司向保险消费者宣传财产险主要是车险的投保、理赔常识、保险条款、保障范围、除外责任等。四是结合保险宣传周活动,整合全行业力量,集中开展保险知识的普及宣传和风险提示。

  2.风险提示和知识要点:如何运用商业保险规避风险,如何判断自身保险需求,如何正确理解保险条款;保险产品和储蓄、银行理财产品的区别,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概念,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区别,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购买保险指南,安全行车指南,不计免赔险。

  3.宣传口号标语:“明明白白买保险,安安心心得保障”;“倡导诚实守信,共铸和谐保险”;“多一份保险,少一分风险”;“保险防范风险和意外,保障生命财产很实在”;“保险进万家,关爱你我他”;“看病花钱不再难,保险帮您过难关”;“买保险就是买心安”;“和谐保险,幸福生活”。

  (二)第三季度

  1.宣传工作重点:以保险科学消费为教育主题,突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保险,一是结合保险“三进”等形式,进一步做好保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工作,让更多的人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支持保险。二是人身险公司要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向消费者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等,提示保单收益的不确定性、除外责任等,向保险消费者宣传阅读保险条款的重要性,落实新单回访制度。三是财产险公司要结合车险投保提示制度的出台,做好宣传报道,加强对车主权益义务、维权途径、理赔风险等重点提示,减少理赔纠纷隐患。四是保险监管机构按季度向社会公布产险公司车险理赔速度关键指标。

  2.风险提示和知识要点:如何辨别合法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如何科学确定缴费方式,如何购买电话车险,如何科学购买人身险产品;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的区别,填写投保单时注意事项,宽限期和犹豫期,如实告知义务,及时缴纳保费义务,老年人购买保险产品须知。

  3.宣传口号标语:“正确引导保险消费,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诚信投保,理性消费”;“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保险”;“理性投保非小事,保险消费您作主”;“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看清条款防误导,划账缴费保安全”;“投保单据亲笔填,电话真实享服务”。

  (三)第四季度

  1.宣传工作重点:以保险服务为教育主题,突出对投保人的后续跟踪服务,加强维权教育。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各级保险机构要对外公布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号码,在营业场所开辟投诉专区,张贴投诉办理须知,公布投诉途径、办理流程和时限;建立健全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当面听取消费者的诉求和意见。二是人身险公司以保监会《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及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条件的出台为契机,督促指导各公司强化各层级从业人员的合规培训力度,尤其是人身险新产品上市前对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防范销售误导。三是财产险公司结合全面清理未决车险理赔案件工作,重点梳理车险理赔流程,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向保险消费者宣传保险理赔常识,完善理赔纠纷调处机制。四是鼓励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及赔案自主查询,强化电话回访,增强保单信息的透明度,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2.风险提示和知识要点: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理,如何办理保险保全业务,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险公司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介绍,理赔资料介绍,投诉和维权渠道。

  3.宣传口号标语:“一份理赔一份爱,保险服务真实在”;“诚信是保险的生命,服务是保险的根本”;“做好理赔服务、共建消费和谐”;“保险保障您的幸福生活”;“诚信为本,服务为先,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如实告知尽义务,配合回访保权益”;“发生事故即告知,及时理赔获补偿”。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