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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署2015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2015-04-23 08:16:43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陈祺曌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本报讯 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

    通知规定,2015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按面积承保,水稻种植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费12元;水稻制种每亩保险金额800元,保费24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10%,农户承担20%。凡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低温、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草鼠害、野猪侵害、内涝、地震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赔偿处理办法负责赔偿。

    通知要求,遵循财政部确定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尊重农户投保意愿,对于不愿意投保的农户,不得强制投保;对愿意缴费参保的农户,做到应保尽保。水稻种植面积30亩以下或水稻制种面积10亩以下的农户可以由所在村统一组织投保;国有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面积30亩以上、水稻制种面积10亩以上的大户必须实行单独投保。

    东南沿海水稻一年两熟,基本在春秋两季种植。该通知的下发旨在稳定福建粮食生产,保障农民利益,有效化解农业自然灾害风险,进而增加农民收入。

(陈祺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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