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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失业保险基金补贴稳岗企业

2015-04-09 08:46:44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特约记者 曹晓强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本报讯【特约记者 曹晓强】近日,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福建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经信委出台《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意见》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和国务院、福建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这项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年底。2014年符合政策条件的,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金管理,加强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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