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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点|郑秉文:给予涉老适老保险产品更多关注

2020-05-26 09:29:18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作者:朱艳霞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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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作为备受关注的民生热点,历年来都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高频词。

“今年两会我重点关注两个题目,一个是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情况,另一个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期公布的第二批长护险试点只有14个城市,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还应视经济发展情况而定。

对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他认为,在外部政策环境上,应尽快统一财政补贴政策;在内部产品设计上,应尽快进行制度创新。

长护险扩围相对保守符合我国现状

近日,国家医保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布的第二批试点城市共有14个,还特别提出“未经申报同意,各地不得自行开展试点。”

“长护险第二批试点城市只有14个,低于社会预期,但是符合我们国家目前的实际情况。”郑秉文表示,当前,我国面临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财政面临较大的压力,特别是地方财政减收,所以第二批试点的数量相对保守,意见稿的内容也相对保守。

郑秉文介绍,很多地方政府将长护险作为应对老龄化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2016年6月启动的第一批15个国家级试点城市之外,目前有40-50个自愿跟进试点的城市,地方对实施长护险的积极性很高。经过几年的试点,很多地方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制度到底是一个独立的制度,还是医疗保险的一个功能?

据了解,第一批试点并未将长护险作为独立险种,而是将其依附在基本医疗保险上。医保基金可持续性情况不太好的地方是没有能力建立这一制度的。此次意见稿提出将长护险作为独立险种来进行独立设计和独立推进。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应统一财政补贴政策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改委、教育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中提到,引导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60岁及以上老年人风险保障需求,研发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产品。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今年两会上我关注的另一个重点题目。”郑秉文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是典型的社会服务领域涉老适老的商业保险产品,最能体现社会保障体系的“普惠性”和“社会价值”,可以惠及每一位老年人。

近年来,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取得了一定成就。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19年3季度末,人身险公司经营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收入35亿元,期末有效保单件数1218万,期末有效承保人次3.96亿。

“但是,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较大差异性。” 郑秉文表示,有的地区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提供完全的财政补贴,覆盖面较大;有的地区提供的财政补贴很少,只是用来“撬动”市场;有的地区则不提供财政支持,完全由个人自愿投保。郑秉文在调研中发现,在财政投入力度较大的省份,存在赔付率较低的问题,只有20-30%左右,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即使出险,老百姓也不知道已经“被保险”了;在财政收入较少的省份,投保人数少,赔付率较高,有些地区的赔付率超过100%,保险公司基本处于亏损状态。

对此,郑秉文认为,应尽快着手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在外部政策环境上,应尽快统一财政补贴政策,应将某些省份的财政补贴做法加以总结推广开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均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结构性财政补贴,个人自费缴纳大头,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也不重;二是在内部产品设计上,应尽快进行制度创新,为规避道德风险,可引入相互保险因素。

公积金历史使命并未完结

针对近日热议的住房公积金存废问题,郑秉文称,从效率和公平两个角度看,公积金的表现并不很差,为职工缓解住房难发挥了作用,其历史使命并未完结。但是,公积金存在很多问题,最大问题有两个:一是投资收益率太低,跑不赢通胀;二是统筹层次太低,贷款率高的地区(天津99.5%)和低的地区(青海78%)之间不能调剂。

对此,他提出了加快公积金改革步伐的4个思路:一是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地区间互融互通,提高收益率;二是整体改制为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成为独立法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是改组为国家住房银行;四是与企业年金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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