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坛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会动态 > 学术论坛 > 正文

新时代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战略的对策建议——基于福建保险业实践视角

2018-06-12 10:22:00来源: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作者:侯鹏 林志生 郑登振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摘  要】:脱贫攻坚是一项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共同参与。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助推脱贫攻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作用。本文分析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意义作用、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环境,并围绕新时代保险业如何更好地助推脱贫攻坚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保险业;脱贫攻坚;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大扶贫格局,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实践证明,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经济补偿、社会管理、资金融通及增信等机制功能,在助推脱贫攻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作用。保险业应主动融入大局,找准助推脱贫攻坚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扶贫方式,增加服务供给,提升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的行业价值。

一、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意义作用

(一)能够充分发挥保险扶贫“输血”功能

“金融扶贫,保险先行。”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转移风险,具有普惠性、精准性和补偿性,在助力精准扶贫中具有“兜底”的风险保障作用。贫困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差,容易因病因灾而致贫返贫。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大力发展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大扶贫保险产品创新,精准对接多元化民生保险需求,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不断改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推动政策性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可以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降低因灾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二)能够有效激发保险扶贫“造血”价值

“最好的扶贫是造血。”保险扶贫作为金融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本身具有的“兜底”风险功能外,还具有融资增信、助推产业发展等职能作用。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开展支农融资扶贫和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能够促进社会帮扶资金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实现扶贫从传统“输血”到“造血”的转变,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少”的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获取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的能力。

(三)能够持续拓宽保险发展“内生”动力

在经济新常态下,农业、农村和农民是各方高度关注的重中之重。当前贫困地区保险需求不断增长且日益多元,贫困人群也已成为保险业助推扶贫攻坚的主要保障对象。保险具有投保便利、运作高效和针对性强等方面的优势特点,不仅能够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的多重保险需求,帮助贫困群众控制管理风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可靠保证,还能通过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要求,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自身业务发展和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相促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二、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环境

(一)保险业助推脱扶贫攻坚的发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险业积极对接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功能作用,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保险扶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福建保险业为例,一是初步形成多层次的政保合作扶贫模式,守住贫困人口的“命根子”。如连城人保财险的“政府+银行+保险”服务模式,全年累计向贫困户发放贷款335万元;宁德人保财险创新推出的霞浦县海产品“仓单质押”项目,农户可用“仓单”作为抵押物获得贷款,广受农户好评。二是初步构建农险防范因灾致贫防护屏障,看住贫困人口的“家院子”。开办4大类20余个政策性农险产品,10余个商业性产品,年提供近2000亿元风险保障三是大病保险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护住贫困人口的“身板子”。2016年承办大病保险项目10个,覆盖7个设区市61个县(市、区)1772万参保人群,为4.5万人提供了累计5.3亿元赔付,人均赔付超过11000元。四是提升特色产业带动脱贫能力,鼓起贫困人口的“钱袋子”。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累计支持贷款金额4208万元,同比增长超6成;向农场提供10万元融资贷款,向海产养殖户提供1040万元仓单质押融资贷款。五是拓宽民生教育扶贫覆盖面,助推摘掉落后的“穷帽子”。在全省县域推广新农合补充意外保险,总计170万人参保;助学贷款信用保证保险贫困生圆了大学梦;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两家主体自2016年以来就对口帮扶贫困村近40个,200多个贫困户,投入扶贫经费200余万元六是探索保险扶贫典型模式,挺起扶贫攻坚的“腰杆子”。如人保财险推出的健康扶贫保险“上杭模式”,为全县近两万贫困人员提供保障,被誉为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最具有深远意义的一项工作;又如农房叠加保险,农房保险保额从1万元增至2.5万元,项目获评福建省十大金融创新创意项目。

(二)保险业助推脱扶贫攻坚当前存在问题

保险扶贫在取得诸多成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贫困地区思想观念比较陈旧,保险认同度还比较低,对待风险损失习惯逆来顺受、听天由命,甚至对保险有抵触心理;个别贫困地区政府部门对保险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认识不足,对如何利用保险化解和减少风险认识还不深;部分保险机构对接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识也不够强。二是“保险扶贫”推进受限。贫困地区受地理位置偏僻、交通落后,然条件恶劣和劳力资源外流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保险意识和缴费能力弱、保险规模不高,以及设立保险服务机构难度大、服务成本高等问题。同时,精准扶贫工作不能一蹴而就,要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升,需要较长时间和较多资金等投入,而扶贫保险多为兜底保障,基本无收益,主要依靠政府政策和公司自补,需要监管部门的统筹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提升扶贫工作综合效能。三是扶贫激励机制欠缺由于保险机构参与扶贫激励机制缺乏,保险机构参与投入大、利润薄、见效慢的“保险扶贫”工作积极性不强,导致扶贫模式比较单一、尚处于模式推广阶段,且保费规模不大、专属产品不多。同时一些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针对性不够强,风险保障偏低,与实际风险损失差距较大,难以充分发挥经济补偿作用。

(三)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面临的政策环境

随着国家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保险业助推扶贫攻坚备受关注,特别是2013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的政策利好,为保险业助推扶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指引。2013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强调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20143月,人民银行、财政部、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金融服务机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51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突出强调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明确保险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方式路径。20163月,人民银行、保监会、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贯彻落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度5月,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全面加强和提升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能力;7月,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保险行业要将保险扶贫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12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优化保险机构资源配置,提升保险业精准扶贫能力。20178, 保监会召开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总结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要求全行业抓紧抓实保险扶贫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新时代我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新时代我国保险业要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健全保险扶贫体制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险支持。围绕保险业助推扶贫攻坚当前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发展重点,主要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搭建保险扶贫机制,助推“扶贫政策精准”。一是强化宣导推动。要建立保险扶贫宣传动员机制,根据贫困地区需求情况,充分利用官方媒体、机构网点和社区村镇等渠道,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活动,提升贫困地区保险观念意识和保险扶贫开发政策把握能力,提高贫困群众运用保险工具分散风险水平;要认真总结归纳保险业助推扶贫攻坚中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和成果成效,树立旗帜标杆,以示范力量提升整体保险意识,积极营造“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形成合力。保险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构建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企业推动的共同参与机制。保险监管部门要完善保险行业助推扶贫攻坚机制,专设产业扶贫投资基金,专款用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项目;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保险与扶贫政策的协调配合,将保险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和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保险业要继续加强与各级政府、扶贫办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各地脱贫攻坚方案制定,增强政策制定话语权,探索保险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模式、新途径和新方式。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抓好重点地区试点,选择确有扶贫需求的地区和扶贫成效显著的项目,选取综合实力较强保险公司进行试点,打造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亮点工程;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对保险扶贫示范区进行激励,并总结推广成功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予以复制;要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投向贫困地区项目的保险资金运用产品和涵盖全方位风险的一揽子保险产品,优先予以审批备案。

(二)健全产品支撑体系,助推“扶贫需求精准”。一是加强普惠金融创新。要充分发挥保险信用融资增信功能,创新“保险风险保障+银行资金融资+政府政策支持”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成立支农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通过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为贫困群众提供低成本的农村信贷保障,增强贫困地区获得信贷资金发展生产能力,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给广大贫困户带来更多金融“活水”,实现保险定向精准扶贫。二是做大做强“支农支小”。要强化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推进贫困地区农业转型升级。通过在贫困地区积极开展支农融资业务,加大涉农扶贫资金支持,向符合要求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龙头企业提供扶贫融资款项,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户”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以“保险+融资”双引擎,提高保险资金的价值创造能力,强化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和“造血”功能。三是精准对接农险需求。要做大农网产能,不断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抗风险能力;要做强特色农险,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特色产业资源优势,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要创新农险产品,开发多档次、高保障、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将保障范围由灾害风险扩展到市场风险;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对粮棉油糖猪等重要农产品实现“应保尽保”。四是持续推动健康扶贫。要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着力改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受益水平,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要主动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衔接,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要加快专属业务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保险公司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

(三)创新扶贫服务机制,助推“扶贫推进精准”。一是深化客户信息管理。要加强开发信息系统功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建档立卡投保农户标注识别,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险数据的精准记录、数据提取和统计分析,实现保险信息与建档立卡信息对接;深入分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险数据,全面了解贫困户保险的现状、需求和缺口,精准对接脱贫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要建立脱贫攻坚保险服务信息交流制度,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内网、保险助推脱贫攻坚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等交流平台,通过不定期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动态跟踪保险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要通过建立保险扶贫精准统计制度和政策实施成效评估制度,为落实评估和完善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优化承保理赔流程。要完善贫困地区服务网络,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以开展政策性业务为依托,加大贫困地区农村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培育乡镇和村级协保员队伍,将精准扶贫的服务关口前移至第一线,提升贫困地区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防灾防损、承保理赔领域的新技术运用,切实提高农险精准承保和快速理赔服务能力;扎实做好扶贫保险理赔工作,切实做好贫困地区农业保险服务,从快从简、应赔快赔进行灾后赔付。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网络优势,简化大病保险报销手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意外伤害险异地出险异地理赔、医疗保险一站式理赔服务;研究开通扶贫保险承保理赔绿色通道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承保环节做到承保到村、扶贫到人,在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赔款送给受灾群众,努力做到“无险不保、有难必帮”。三是强化公益民生扶贫。要探索公益扶贫机制,积极推动慈善公益捐赠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 鼓励各级机构、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保险业扶贫志愿者计划强化与各类基金会等外部组织合作,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借助公益捐助方式,为各地政府、企事业单位驻村干部和扶贫挂职干部提供保险支持。要开展扶贫民生保险发展农房保险、政府救助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农村治安保险、扶贫小额人身保险、贫困家庭大中学生助学贷款保证保险和贫困家庭升学补助金保险等,助力提升贫困地区社会管理水平。

(四)建立激励保障制度,助推“扶贫成效精准”。一是加强扶贫正向激励。保险监管部门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强化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调动保险业扶贫积极性,促进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级扶贫部门要在实施保险购买、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的同时,将保险纳入各级扶贫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保险扶贫的积极作用;保险机构要争取扶贫政策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贫困地区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或运用扶贫资金,优先购买扶贫特惠保险或用于贫困农户的保费补贴。二是加强扶贫队伍建设。保险公司要成立助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置专门扶贫部门,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优势和农险农网先发优势,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保险扶贫的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要加强保险扶贫人才培养,吸纳贫困地区大学生就业,改善贫困地区分支机构职工福利,加快培育贫困地区保险人才;要开展扶贫人员保险知识培训,提升扶贫干部运用保险能力,同时向贫困地区基层干部提供农业技术、风险管理培训,提升综合运用保险发展经济意识。三是发挥险企主体作用研究建立与助推脱贫攻坚相适应的评估考核机制,差异化考核贫困地区分支机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设定绩效考核方案,推动贫困地区基层机构加快发展扶贫保险业务要鼓励保险资金向贫困地区投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根据风险管控原理,以资产支持计划、债权、和股权等方式,满足可带动农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四是加强部门协作机制。要建立扶贫部门和保险行业间的联动联络机制, 通过分析运用扶贫攻坚大数据、云技术,开发保险扶贫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精确对接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防灾减灾等保险需求,促进保险产品供应与扶贫保险需求相互融合。

 

参考文献

[1] 陈文辉.发挥保险业助推扶贫开发的积极作用. 人民日报,2016114

[2] 福建保险业多措并举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海峡都市报,2017526

[3] 中国保监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662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