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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险优势 护航“一带一路”

2015-07-27 09:01:53来源:幸福人寿福建分公司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要:一带一路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构想,并已付诸实施,将为实现中国梦开拓新局面、创造新机遇。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机制,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保险作为长期资金的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功能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保险业如何切入“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如何服务 “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还需要对行业的发展做出全盘性、方向性、前瞻性的规划与设计。

关键词:一带一路、走出去、合作共赢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一带一路”不是一个实体和机制,而是合作发展的倡议和理念,是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积极主动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战略共涉及60多个国家,44亿的人口,生产总值达21万亿美元,沿线与中国的一般贸易达到1万亿美元。将保险业纳入“一带一路”战略的顶层设计,既是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型保险集团全球化布局发展的内在需求。

一、“一带一路”对保险业提出的新要求、新机遇

我国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既是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是全方位对外开放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求。“一带一路”的推进无疑将为我国的保险业提供广阔的市场机遇。保险业应主动适应行业发展从自身意愿向国家意志的转变,紧抓发展机遇,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的建设中来。 

(一)为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险服务。

    2015年3月28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的框架性文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中涉及多个节点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国内的节点城市也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由此必将带来诸多问题:因大量务工人员的涌入产生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住房、医疗、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矛盾,当地居民的拆迁补偿,环境的改变等。保险业应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理活动中,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务工人员和家属意外及医疗风险保障,拆迁款的保值增值财富管理计划,以及支持创业就业的小额信贷风险保证等保险产品,减轻政府压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为跨境投资贸易保驾护航。

1、为出口企业和项目提供保险保障。通过财产险、信用险、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产品对海外基础设施、投资并购等项目中的各类风险提供保险保障。2014年末,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计支持国内外贸易和投资的规模达1.9万亿美元,为数万家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为数百个中长期项目提供保险支持,包括高科技出口项目、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大型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等,累计向企业支付赔款67.6亿美元。同时,中国信保还累计带动219家银行为出口企业融资超过2.2万亿元人民币。 2014年,中国人保集团承保的进出口货物保险金额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承保远洋船舶保险金额共计3,343亿元人民币。参与承保的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中石化哈萨克斯坦KPI石油化工一体化等工程项目,保障金额达32亿美元,为国家相关重大贸易及工程建设等提供了坚实保障。 

2、为企业提供风险信息。保险业可以协助企业提升跨境运营的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对海外利益的保护。“一带一路”区域内发展的国家众多,经济体制也不尽相同,发展的层次也不一样,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其中有76%的国家风险偏高。“一带一路”区域横跨了整个亚洲大陆,涉及海洋、沙漠等地带,还有一些火山、地震、海啸等灾害易发地区,自然地理条件较为恶劣。且由于政治文化差异、民族宗教复杂,又是大国利益的交汇区,经贸合作可能面临较多的政治、经济、法律风险。保险业可充分发挥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数据与技术优势,向企业提供贸易投资合作国家的国别风险以及行业风险信息,为企业开展跨境合作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三)发挥资本融通功能 

保险业可以发挥保险的资本融通功能,为走出去的企业项目进行融资。2014年,全国保费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大关,总资产首次突破10万亿元。资产庞大的保险业可发挥资本融通功能,直接投资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领域是加强中国同周边国家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期长,但建成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投资回报稳定和安全等特点,而保险资金具有资金量大、来源稳定可靠等特点,主要追求的是资金的长期保值增值,两者可以有效整合,并在一定平台上达成高度契合。保险企业不仅可以根据特定项目的需求量身定做投资型产品从而募集资金,还可以通过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在港口、航空、物流、园区建设等方面进行投资,采取的投资方式既可以是集合资金直接投入,也可以采取资产证券化等间接方式投入。 

(四)保险业自身也可以直接“走出去”

1、建设国际化的经营服务网络。将来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和商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可在“一带一路”经济带劳务输出、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营业性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国际化的经营服务网络,增强我国境外保险服务的规模与实力。同时我国的保险业要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保险业开展沟通合作,共同组建保险企业,增强我国保险业对沿线国家的专业引领能力,扩大我国在丝路带区域的综合影响力。 

2、拓展保险境外投资地域和产品范围。通过“一带一路”,将原来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的投资拓展至45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上,其中既有发达市场,又有新兴市场,保险企业将有更多的产业、企业、金融工具可以选择。保险业要紧紧抓住基础设施投资热潮、新兴市场工业化热潮、并购重组热潮,在更广阔的时空范围内、在更多的投资机会中进行资产组合配置,大大提升获得较高风险回报率的概率,保险客户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投资理财型产品的形式分享其海外投资收益。

二、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的政策支持

要实现保险业为一带一路战略保驾护航,少不了相关政策的支持。目前顶层设计已经完成,公布了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领导小组也已经正式成立并且运转,这都标志着一带一路从顶层设计转入到规划设计和务实合作这个阶段。与此同时,保险业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筹划加快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对接,逐步将保险业融入到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规划之中。

(一)2014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国十条”),提出了对外开放的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鼓励中资保险公司“走出去”,为我国海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努力扩大保险服务出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重要一环,“新国十条”对保险业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出了初步要求。

(二)201412月,福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省十二条),提出了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举措,为我省保险业下一阶段的投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服务“一带一路”奠定政策基础

(三)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明确中心 突出重点   做好2015年保险监管工作》讲话中指出,加强对“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探索建立行业性的战略基金、共保体等载体,创新保险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机制和手段。 这是从保险政策的顶层设计实现了和国家政策的无缝对接。

(四)20153月保监会出台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拓展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推动保险业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资产多元化配置,分散投资风险,获取更稳定的投资收益。 这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布局,以及保险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五)201412月,国务院决定在福建、天津、广东新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这标志着我国自贸区建设步入新阶段,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更大范围的改革试点正在加快推进。为支持自贸区建设、推动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的复制推广,20154月,保监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的要求和相关试点情况,决定将支持上海自贸区保险业发展的11项支持政策放宽至福建、天津、广东三个新设的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扩区区域。这不仅确定了福建、天津和广东自贸区的战略地位,也推动了保险业更好参与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更进一步的推进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的战略建设。

三、对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提出几点建议

保险业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如何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如何在国家大战略中发挥作用,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将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加大对装备出口、营运责任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险种的支持,鼓励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新兴产业等相关出口企业在国内投保出口货运险,对于保险公司的国际化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优惠,对国有保险公司走出去的相关业务考核放宽短期盈利要求等,引导更多国内保险资源投向一带一路建设。

(二)建立“一带一路”保险合作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保险业的沟通合作,在“一带一路”沿带沿海国家形成一个共同体,实现合作共赢,也为保险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扩大与丝路带区域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在市场准入、信息交流、监管政策等方面,加强协调,共享信息,既为保险企业走出去营造公正、公平的外部环境,又能有效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境传递。鼓励国内保险企业加大与“一带一路”区域内国家骨干保险企业的沟通联系和务实合作,增强我国保险业对沿线国家的专业引领能力,扩大我国在丝路带区域的综合影响力。

(三)鼓励银保联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无缝连接的保险金融服务。建议探索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的海外信息共享、业务互动、机构共建等方面的银保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走出去企业的投保渠道,增强保险对走出去企业的落地服务能力。

 “一带一路”建设对我国保险业发展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包括经济支撑能力长期增强、保险资源得到极大丰富、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等,但也对保险业创新能力、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保险业要紧抓“一带一路”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中,同时实现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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