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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产品服务创新 推动保险企业发展

2015-03-17 09:53:52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刘娟勤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摘  要】:保险企业要发展,产品服务创新是灵魂,利用网络时代先进的大数据技术从产品结构、服务模式、营销渠道三个方面加快自助创新,不仅是企业前进的动力,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时代的要求。

【关键词】:新国十条;产品服务创新;企业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第十九条提出,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对新时期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发展给予更高期望和要求。

在我国保险业进入低速增长期后,创新是保险企业快速转型、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最快途径,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有效策略。在经济发展新时代,保险业要坚决贯彻《新国十条》指导方针,以科学的发展观,运用现代理念、技术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发展实力,重塑行业诚信形象,打破传统粗犷式经营发展模式,加快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对于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积极作用。

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势在必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我国保险业高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体系快速发育,服务能力稳步增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保险市场。但我国保险业无论在风险管理技术、产品体系研发还是营销服务模式上都不具备优势,与有百年保险发展历史的国家比相去甚远。从总体上来讲,我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能够很好的服务于民生。

究其原因,首先是产品结构单一。无论产、寿险,长期由某一种产品唱主角。寿险是长期分红型产品,产险是车险,皆因其结构单一,便于渠道销售,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其次是服务模式单一。客户需要保险服务,大部分还要到保险公司各网点办理,营销员上门服务也是极少数。三是销售渠道单一。寿险以传统渠道为主,依靠大量的营销员队伍,队伍越大,业务量增长越快。产险主要以中介渠道为主,在发展过程中被中介掣肘。然而,创新型产品由于结构较为复杂,在规模渠道中销售难度较大,销量很难上规模。因此,保险公司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动力严重不足。保险企业产品同质化导致了严峻的非理性竞争,市场混乱,很多保险企业无法盈利。

《新国十条》将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着重提出,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的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支持保险企业对市场细分开发多样化产品适应社会保险需求。鼓励企业在传统模式基础上不断创新产品研发、服务模式和营销模式,结合行业自身实际,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政府社会管理、企业经营运作以及人民生活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创新是关键

《新国十条》指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在当前大数据时代和互联网金融风起云涌的背景下,《国十条》适时提出保险创新手段贴合时代背景、为保险企业指明方向。

要充分利用网络新技术,就要发展网络保险。互联网保险的内涵不仅涉及产品,更涉及保险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而商业模式创新的前提是思维创新。几乎所有的保险企业都在研究如何利用网络在行业内走得更快,走得更稳。在经历了从销售渠道创新、服务水平提升到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乃至客户数据的进一步挖掘,客户的深度开发的渐进过程中,可以看到保险企业都在把握互联网大数据带来弯道超车的时机,并且珍惜这个机会。互联网带来新的经济、生活方式,其中蕴含的新风险派生出新的保障需求;互联网思维的核心就是用户至上,保险企业通过与用户平等对话和交流,才能悉心发现用户的显性保险需求和潜在的保险需求,并对应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而大数据技术提升了保险行业风险定价与管理能力,从而将以前无法或难以有效管理的风险纳入保险公司能力范围,率先掌握并实践新技术的保险公司将获得竞争优势。

《新国十条》“鼓励保险公司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服务,减少同质低效竞争。” 互联网竞争将使保险行业向买方主导转变,为提高竞争力,保险企业必然会利用网络大数据加快产品开发节奏、多样化产品设计,特别在费率、责任、标的人群方面,突破传统形式和原来的条款书写规则,使得保险条款、产品核心内容有更加通俗化的表现和简单的演示。运用大数据,将客户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让互联网与传统营销发挥相辅相成的作用,精准的定向销售、个性化的产品提供,这符合新一代消费者的需求,简单、标准、高效、减少误导,降低成本。保险企业必然也可以像传统企业一样,贴近市场化,满足人民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真正做到惠民、改善民生。

三、保险企业要不断创新才能求发展

在《新国十条》政策背景下,创新将成为保险领域的蓝海策略。《新国十条》提出了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的新要求,同时也指出了创新的手段。保险作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行业,当然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更加充分得发挥完善经济保障、优化经济发展和增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为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贡献力量。在中国保险业发展新模式下,自主创新是关键内容,中国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必须以强劲的自主创新为动力。保险企业要摆脱传统粗犷的发展模式,推动保险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如何坚决贯彻党中央的科学发展观,如何加快保险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重塑行业诚信形象,营造保险特有文化,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创新。

(一)产品结构创新

当前保险市场在产品结构,以传统型产品为主导,新型产品只是辅助。保险产品结构的单一,越来越不能满足我国不断丰富的保险需求。传统保险产品要发展,新型产品更要发展。在保险发展进入低速增长时期,保险企业更要在养老、健康、责任和农业保险等领域不断创新,探索新的产品。

当前社会老龄化给商业健康险和养老险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保险企业可根据社会人口结构特点,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在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的同时,也鼓励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医疗、疾病保险等产品。随着人们对于重灾风险意识不断加强,财产、工程、意外伤害等保险需求日趋壮大,如何根据人们风险喜好,设计不同风险保障产品满足不同风险需求成为保险企业积极研究的课题。同时随着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们对健康风险给予越来越多的重视,健康保险需求应运而生,低保费、高保障,定制化健康险才会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为保障我国农业发展,保险机构应多探索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另外,对公众关注的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支持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和不断开发。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保险业必须抓住政策红利,主动创新开发贴近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避免行业的同质化竞争,在更广阔的市场领域寻求增长点。

(二)服务模式创新

网络时代人们消费习惯的改变,给保险行业传统服务模式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保险企业要赢得更多的客户,就必须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客户希望足不出户,在家即可上网享受保险自助服务,而不是亲自到保险服务网点。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方式,它的个性化、即时性、互动式的发展趋势符合网络消费群体的喜好。保险企业要做的,就是努力根据“大数据”技术设计贴合个性化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互联网的交互性使得客户由传统营销方式中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通过与客户的平等对话,趣味性的互动,吸引大量的客户。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保单信息查询以及基本保全变更等功能。在这个过程中,保险企业兼顾保险产品服务的标准化和差异化,它允许客户在标准化合同的基础上提出个人的差异化需求,这不仅迎合了消费者的喜好,也有助于保险企业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创新服务。

(三)营销渠道创新

网络保险是保险企业营销渠道上的创新,与传统营销员、中介等渠道不同,它具有方便快捷、信息量大、即时交流、无时间地域限制等众多便捷特点。对于保险企业而言,网络保险可以实现投保人和保险产品之间的直接匹配,减少了中间的推销环节,极大地节省了经营成本。互联网的无时间性和跨域性,使得网络保险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保险企业通过提供24 小时的全球性营销服务,极大地拓展了交易范围,延长了交易时间。特别是网络保险可以深入到代理人平时难以接触到的群体,有助于保险公司最大程度地挖掘潜在客户。对于客户而言,网络保险最大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方便性。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作息,灵活选择网上投保,而不需要和代理人提前预约;还可以方便地在网上搜集和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信息,并理性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综上,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是保险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企业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必然要加强自主创新,才能实现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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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祁祥 郑伟.中国保险业“赶超发展模式”的反思及新模式的构建[J].保险研究,200610:9-10

[5]宋珊珊 杨振刚. 网络保险发展现状分析与前景展望[N].中国保险报,2011-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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