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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试点老年人意外险 

2015-05-27 10:42:52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作者:特约记者 曹晓强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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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特约记者 曹晓强】我国已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情形时有发生,此前在各地试点的公益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最近在福建省悄然兴起。该意外险与传统商业意外险不同的是,不再限定年龄必须在65周岁以下。老人意外险投保年龄已开始无上限,80周岁以上老人的也可投保。

    福建省老龄办、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最近出台了《关于实施福建省“银龄安康工程”的通知》,在全省实施以老年人意外伤害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所有年满50周岁的在闽公民均可投保意外伤害险。

   这一保险将逐步覆盖全省925万50周岁以上人口,秉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因地制宜、多方筹资”的原则。根据目标任务计划,2015年底目标参保率为20%,此后每年保持10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长,力争2020年底全省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团体险相关人士表示,老年人意外险采用团体方式销售,由单位等机构代为统一购买,一次性承保人数需在10人以上。根据年龄段不同,50周岁至80周岁的每名被保险人限买5份保险,80周岁以上的每名被保险人限购2份保险,期限均为1年。此份保单的保险责任涵盖意外身故、伤残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份保单的投保费为每人每年20元。80周岁以下的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额为3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3600元;80周岁以上的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额为1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2700元。

    保险公司提醒消费者: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伤害。因而,正常情况下老年人因心脏病、低血糖、高血压等疾病引起的摔倒不算意外事件。

据了解,老年人保险的需求大,但相对限制较多。近年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特别是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等对老年人的伤害更加严重。如今,对老年人的关怀和保障已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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