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以案说险】延迟报案易引发理赔争议

2021-03-25 15:34:56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亚太财险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15日中午12时许,事故当事人黄某报案称,2020年1月15日凌晨1时许,其驾驶车辆(车牌号闽F*****)行驶在福建省龙岩市某县某路段时,车辆失控碰撞路边绿化带以及树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严重受损。

【案件情况分析】

1.保险公司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查勘,该地点为直行路段,视线良好,夜间路灯正常开启,车辆行驶无需转弯、变道,基本可以判断并无造成事故的外部环境因素影响。

2.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自行将车辆拖离现场,约11小时后报警、报保险。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现场查勘,但因为现场变动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时的实际驾驶人是谁?”、“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是否酒驾、毒驾?”等有关保险事故性质、成因等影响理赔的重要事实无法查清。据此,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该案拒赔处理。

【启示】

本案为较典型的延迟报案保险案件,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保险事故后有条件报案而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性质无法查证,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就是说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否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保险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第八条: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人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处理。

因延迟报案引发的拒赔极易导致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也是保险公司理赔投诉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保障保险消费者合理理赔诉求得到满足,温馨提示广大车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是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查勘确认事故成因和损失程度,避免后续理赔过程中发生拒赔争议;二是能相对更快速的获得保险理赔,同时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其他优惠服务,如道路救援、事故处理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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