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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突遭车祸身故 18万赔款避免雪上加霜

2015-06-18 09:18:15来源:福建保险网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建保险网讯  2015年5月13日,中国人寿永春县支公司在受理客户索赔申请的次日,就将一笔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赔款18万元汇入信用社账户。贷款人潘某的家庭也因为这份保险保障,避免在潘某车祸身故后陷入拖欠高额债务的雪上加霜的境地。
    潘某40多岁,二个孩子在上学,妻子没有工作,家庭经济十分拮据。2014年5月,为了维持生计,潘某到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18万元,用于购买货车跑运输,并投保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保险期限一年,保费300多元,保额18万元。
    2015年4月,潘某在永春县一家水泥厂矿石堆面上,驾驶货车倒车时不慎车辆翻落,导致当场死亡。因潘某家属未能归还贷款,因此该份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为信用社。
    中国人寿永春县支公司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客户联系,告知相关的理赔手续,并协助客户办理索赔手续。5月12日,客户提交完整的索赔手续后,公司及时立案处理、调查,省公司审批人员也及时审批,第二天结案,并将18万元的款项汇入信用社账户中。客户对公司高效的理赔服务表示满意。
    这起低保费、高保障的借意险赔案,也让当地村民对人寿保险的作用和中国人寿的服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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