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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答记者问

2014-02-27 08:38:50来源:东莞时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答记者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全国可迁移

 
  为什么要合并两项制度,合并后的制度对参保者有什么好处,新的制度有哪些特点?记者26日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问:国务院为什么决定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统一了哪些方面?

  答:由于两项制度是分别建立运行的,因而也存在着城乡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资源分散等矛盾。国务院这一决策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二是统筹城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三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统一制度名称;二是统一政策标准。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比如说,农民工是不是可以参加?

  答:关于参保范围,意见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有些人担心,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不是能全国通用、终身不变?意见对个人账户制度有哪些强调和完善?

  答:意见明确,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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