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管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业内热议:险资运用腾挪空间增加

2014-02-21 16:13:35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期待比例监管新政细则

  业内热议:险资运用腾挪空间增加

发布时间:2014-02-21 08:36:51    作者:康民 实习生 赵广道 王浩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从总体上来说,此次出台的险资运用比例监管新政大方向很好,目的是为了管控风险,也为保险资金提供了更多投资各种类型资产的机会。”针对新鲜出台的险资运用比例监管新政,阳光资产管理公司宏观组负责人刘奥林博士2月20日向《中国保险报》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2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表示,此次新规出台的思路之一,就在于系统整合此前的相关政策,旨在抓大放小——抓大,是通过大类资产监管比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放小,是取消具体品种投资总量的比例限制,实现投资自主、风险自担。简言之,今后险资可以采取更多元的策略进行投资。

刘奥林说,《通知》出台以后,大家还要等细则,比如,《通知》中的这个监管比例是否对每家公司都合适、很大的公司和很小的公司是否都适合这一比例、是否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专注于寿险的公司和专注于产险的公司,这样的比例是否都适用、境外投资的15%比例上限与QDII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等等。

大方向正确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向《中国保险报》记者分析,《通知》的总体方向很好,因为它实际上是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松绑”。

王国军认为,以前有关方面管得太死,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之类的领域,事无巨细都有一个比例……每块都加上过细的限制,保险公司难以发挥专业能力进行险资运用,越来越缺乏主动性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王国军进一步说:“现在好了,虽然还有限制,但是通过对大类资产监管,使得以前过细的限制扩展到五大类别。这样,每一大类里面腾挪的空间就会增加不少,对保险资管公司来说,投资操作就会更方便、更灵活。”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同样认为,过去关于险资运用的监管过细,此次大类资产的划分方式有利于提高未来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

事实上,进入2014年,这已经是中国保监会短时间内第三次为保险资金运用松绑了。

此次险资运用比例监管新政中最受关注的一点是,险资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监管比例不高于30%,包括了股票、基金、非上市公司股权等具体资产的“加总”。

曾于瑾特别强调,理论上,保险公司对股票等单一资产的投资额度也可以达到30%,但预计保险公司不会将大类资产的额度在某一具体资产上用足,而会采取更多元的策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