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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协:整合各方力量 化解保险纠纷

2010-02-03 19:15:29来源:世纪保网作者:宋文娟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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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摊上保险合同纠纷,消费者需来回奔波于多个机构,一层层投诉提出证据、讨要说法。如果需要诉讼,还要经过漫长的举证、取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这些事情我想起来都后怕”,一位在世纪保网投诉的消费者回忆。

保险公司对有些保险纠纷也感觉很头疼,某大型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特别是遇上不理智的客户,跑到公司来大吵大闹‘不赔给我,我就住在这里’,这种行为搞得我们无法正常地开展工作。既给我们公司的形象造成很大伤害,同时又加深了矛盾的严重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前福建保险行业协会整合各方力量,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机制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协会分工投诉的孙平副秘书长告诉记者:“我们实施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站在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立场上,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调解。调解不向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投诉人既可以派代表也可以委托律师来申请调解。投诉人如果对调解的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请仲裁机构仲裁及提起民事诉讼。而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调解结果对自己不利,拒不履行调解结果。”同时在处理保险纠纷中,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欢迎世纪保网这样专业、中立的第三方介入,提高保险纠纷处理的公信力。

据悉,早在20055月,福建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保险行业投诉站,协助会员公司妥善处理保险合同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从业内外选聘了医学、法律相关专家作为调解员、特约调解员具体从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并从省委宣传部、省消委会和福建保监局聘请了特约监督员进行监督。调解还实行回避制度,如果调解员属于涉案公司的员工,或者是涉案公司重要岗位领导的近亲、密友,那该调解员就不参与该案的调解。另外从2008529日起,福建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启动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调解委员会从人民调解员中视情抽取3名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调解意见。如果双方同意,就签订调解协议书。一般案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案件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福建保险行业协会整合各方力量快速处理保险纠纷,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降低了广大被保险人的索赔或投诉成本。充分体现了吴定富主席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架起了保险行业与客户友谊的桥梁。

(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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