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监局保险监管理论研究小组、各会员单位、有关高校本会会员:
根据我会《立项课题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调动我省保险理论工作者和会员单位员工参与保险理论研究的积极性,营造理论研究氛围,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促进我省保险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将继续开展2018年度本会的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就立项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保险理论研究课题立项计划:
(一)立项课题研究方向和范围。见附件一《福建省保险学会2018年保险理论研究方向》。
(二)立项课题名额分配:
1、福建保监局保险监管理论研究小组:5至7项;
2、会长及副会长会员公司:3至5项;
3、2017年产险保费达3亿、寿险保费达5亿的会员公司:2至3项;
4、其它会员单位:1至2项;
5、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1至2项;
6、泉州市保险学会、中介会员:1至2项;
7、福建省保险学会秘书处:1至3项;
8、高校中的本会个人会员:每人至少1项;
9、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相应项数。
(三)根据理事会决议预算今年立项课题成果专项奖励经费。
(四)立项课题成果评奖的奖级、名额、奖金确定办法
1、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等奖级。
2、各奖级的候评资格严格按《立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脱离候评资格分数线拔高评奖。
3、各奖级的名额,以本年度立项课题实际完成项数为基数,由学术研究工作委员会在制定《2018年立项课题结项鉴定及审核评奖实施方案》时,按下列原则计算确定:
①一等奖名额:按基数的5%确定,不超过3名。其中高校占1名。
②二等奖名额:按基数的25%确定。其中高校占该奖项的15%左右。
③三等奖名额:按基数的35%确定。其中高校占该奖项的15%左右。
④鼓励奖无名额限制,凡鉴定平均加权总分达60分以上者皆可获此奖。
4、各奖级奖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鼓励奖600元。当评审评奖结束依其结果测算总奖金数突破预算经费时,经学术研究工作委员会研究,各奖级奖金可按比例作适当下调。
二、申报立项课题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立项课题必须在2018年内完成,且内容必须是商业保险范畴。
(二)申报者应选择符合自身实际和有预期价值的研究课题,题目可自拟。
(三)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二)。其中表中第三栏目,请实事求是填写,如无过往信息数据的,可以不填。
(四)请各会员单位和院校会员落实好申报工作,并把本文件的有关内容告知申报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和执笔人。
(五)《申报表》请在2017年3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学会秘书处。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2017年有关立项课题说明
(一)2017年已申报未结项的立项课题(见附件三),可作为本单位(本人)2018年的立项课题继续申报。
(二)2017年已结项未参加评审的立项课题(见附件四),可修改后作为本单位(本人)2018年的立项课题继续申报。
联系人:丁 恒、谢圆虹
联系电话:0591-87829737,传真:0591-87875900
电子邮箱:bxh54233615@163.com
附件一:福建省保险学会2018年保险理论研究方向
附件二:福建省保险学会立项课题申报表
附件三:2017年已申报未结项的立项课题
附件四:2017年已结项未参加评审的立项课题
福建省保险学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