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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年鉴大事记和筹备编辑优秀论文集以及评选学术活动优胜单位和积极分子的通知

2015-01-07 15:36:29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福建省保险学会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各会员单位、有关院校本会理事:

为做好2014年度《中国保险年鉴·福建地方版》的组稿工作和筹备编辑我会第七部《福建保险优秀论文集》,并开展2014年度学术活动优胜单位和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向各会员公司征集相关材料,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集2014年《中国保险年鉴·福建地方版》“大事记”的事宜

(一)各会员公司2014年度大事记内容包括:1、重大活动;2、重大承保;3重大理赔;4、教育培训;5、外事活动;6、公益活动。每条100-200字,须写清时间年月日。

(二)请各会员公司于228日前将本公司“大事记”发到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丁 恒;联系电话:0591-87827519

电子邮箱:bxh54233615@163.com

二、关于征集第七部《福建保险优秀论文集》论文的事宜

按照《福建省保险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我会每两年评选一次本省保险优秀论文、编辑出版一部保险优秀论文集。我会将启动20132014年福建保险优秀论文的评选及编辑第七部《福建保险优秀论文集》的相关工作。

(一)请各会员单位、有关院校理事,将20132014年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的保险论文复印件(含足以佐证该文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版面及刊载该文的全部页面),以电子邮件和纸质版报送学会秘书处

(二)报送截止时间为530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凌月华、李璐;联系电话:0591-8782548587829737

电子邮箱:bxh54233615@163.com

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5层福建省保险学会学术部

三、关于申报2014年度“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和“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的事宜

根据《福建省保险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我会将开展2014年度“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和“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一)申报对象

“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的申报对象为本会会员单位。

“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的申报对象为本会个人会员或本会会员单位员工。

(二)申报程序

1、填制申报、评审表。请本单位(或个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按照申报要求进行估分,凡认为符合条件者,请逐项如实填写《2014年度“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申报、评审表》或《2014年度“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申报、评审表》(详见本文附件一、二)。

2、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单位(或个人)申报时,必须另附相关材料佐证。如:发表或交流的论文、论著及其它理论文章,必须有相应的资料证明:论文、论著发表的报刊、出版社名称及日期、刊期、书号、作者姓名,或研讨会、年会等的名称、日期、主办、承办单位及交流文章的标题和作者,采取复印件形式报送。(被福建省保险学会主办、承办的研讨会及《福建保险》会刊所征集、发表的理论文章和学会布置的相关课题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报送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须一并于228日前报送至福建省保险学会秘书处。逾期未申报的视为弃权。

联系人:凌月华、李璐;联系电话:0591-8782548587829737

电子邮箱:bxh54233615@163.com

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5层福建省保险学会学术部

   附件一:《福建省保险学会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申报、评审表》

   附件二:《福建省保险学会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申报、评审表》

 

   福建省保险学会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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