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60号)(本文简称“省十二条”)。我会根据福建保监局的工作部署,现向各会员公司和有关院校专家学者征集有关“省十二条”解读、评论文章和理论文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省十二条”这一主题,总结实际工作,撰写对“省十二条”的解读、评论文章和理论文章,深入阐述“省十二条”对福建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影响。
二、征文范围
全省各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相关院校专家学者及省内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截稿时间
2015年1月21日
四、征文要求
(一)文章应紧紧围绕主题,题目自拟,做到观点鲜明、表述清晰、文字精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文章体裁不限。
(三)各会员公司和各院校理事必须至少撰写两篇解读、评论文章或理论文章。
(四)文章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bxh54233615@163.com,并标明“学习贯彻省十二条征文”字样,同时附单位名称和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我会《福建保险》会刊将开辟专栏,刊载此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论文。质量高的文章同时推荐其他相关报刊发表。
福建省保险学会
2014年12月24日